我和溪月两个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在霓虹灯闪烁下的街头,因为我们身上都湿透了,而在我们经过的地上都留下了两串脚印。
我在溪月后面,故意踩着她走过的脚印,两个人就这么一言不发地往前走。
我并没有注意到她何时停下了脚步,还在那踩着她的脚印埋头往前走。
直到我结结实实地撞在了她的腰上,我才猛然反应过来,又赶紧退了两步,抱着鼻子就唉呀妈呀的叫了起来。
我好像是撞到她的后肩胛骨上了,那滋味就像撞在了电线杆上似的。
溪月也被我这突然的一下撞得整个人往前踉跄了几步,她站定后回头觑着道:“没长眼睛啊!”
我蹲在地上狼狈地抱着鼻子,看着她道:“不是,你走着走着怎么突然停下了。”
“打车啊!”
我这才抬头看了一下,我们这个地方确实是打出租的站台,而溪月就现在马路边上,我刚才一直低着头沿着她的脚印走,觉着好玩压根没注意。
我揉了揉鼻子,这才站起来说道:“我刚没注意,不好意思啊!”
“走个路都能分神,我都不知道如果你们公司中标了,该不该把项目交给你们了。”
我尴尬地眨巴眼睛,今天晚上我着实在她面前丢脸了,而且丢了两次脸,没什么好说的。
我耸了耸肩道:“你不要以偏概全嘛,我刚才……想事情去了。”
她狠狠瞪了我一眼,很厌烦的感觉,然后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就走了。
我杵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才从兜里摸出手机准备叫辆车。
可拿出手机一看:哦豁!
手机因为刚才我着急去救溪月,放兜里忘了拿出来,进水后现在直接开不了机了。
这下更加狼狈了。
这到底是怎样一个夜晚,好好的在公司加完班我就该滚回家啊,为什么要来这里找溪月,又为什么非得带她来两边?
在她面前出糗不说,现在好了,手机也报废了。
“唉!”
我叹了口气,只好返回唐建的酒吧,找他借点钱我打车回去了。
再次来到唐建的酒吧,酒吧里甚至已经没有客人了,唐建无所事事地坐在那个小舞台上,抱着吉他乱弹着,也不唱歌。
我和唐建就是因歌结缘的,他之前是个酒吧的驻唱歌手,后来遇到小清(唐建女友),正好小清一直从事着酒吧销售的工作,俩人就一起开了这家酒吧。
他有点失神,估计是生意不好的原因,还没发现我进来了。
直到我喊了一声,“老板。”
唐建这才抬起头来,以为来客人了,急忙热情的招呼道:“喝点什么?”
一看是我,他又朝我翻了个白眼,不过转瞬又向我问道:“你怎么又回来了?那姑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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