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念念在收到南笙的信息后,这一天她从奶茶店兼职下班,摸了摸刚到手的工资,眉眼笑得弯弯的。
笙笙第一次邀请她去家里吃饭,她好歹要买些东西去。
向念念看了看,最终选择买了一些水果,据她了解,南笙家庭并不差,所以她没有去路边摊买水果,反而看了看不远处那几个沃尔玛的大字,犹豫了半分还是走了进去。
一进去,她就往食物区走去,挑了几样水果,分别是柑橘,葡萄,山竹和草莓。
光是这几样水果就花了向念念五百多大洋,虽然她很心疼,但是很值得。
结账后走了出来,经过里面的一些奢侈品柜台后,她停了下来,脑海里突然想起某个男人说,想要感谢他,就送他一个礼物。
向念念心里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工资,嗯,还够。
立马向其中一个柜台走去。
看这透明柜里面一支支因为光照的而无比亮面光滑的钢笔,有黑色,有银色,有棕色,向念念想买的心更加冲动了。
她没有送过男生礼物,也不知道送什么合适,自从她知道那个男人就是笙笙的哥哥后,她从笙笙口中得知,那个男人早就毕业,还有这,自己的事业,所以她送一支钢笔应该挺合适的吧?
但是当她看到价格的时候,又想退缩了,好贵,最便宜的都要9一支了。
她这段时间兼职到手的工资才两千二,刚刚用了接近六百,还剩下一千六。
向念念一想到那个男人救了她两次,咬了咬牙,指了里面银色的那支钢笔:“你好,可以拿这支出来给我看一下吗?”
“好的,稍等。”
向念念拿到钢笔的那一刻,手上的触感让她更加喜欢了,看了看价格,1399。
“麻烦帮我包起来吧。”
向念念背着书包来到南笙发过来的地址后,看着这里的公寓,沉思了起来。
忆年公寓,是北城最豪华的高档公寓,她庆幸她去了沃尔玛买了水果。
而她不知道的是,南笙把她当好朋友,好朋友是从来不会在意这些的。
刚想进去的向念念被值班保卫拦下了,刚想打电话给南笙,南笙就打了过来,她立马接听。
“喂,念念,你来了吗?”
“笙笙,我到楼下了,只不过不能进去,我不是里面的人,需要你下来一下。”
“好好好马上来咯!”
南笙说完向念念就听到跑步的声音了。“没事,你慢点,我不急。”
没几分钟,南笙就跑了下来,一个多月不见,甚是想念,南笙热情的给向念念一个大大的拥抱:“念念!想不想我?”
两人虽然没见面,但是一直有在网上联系着。
向念念算是南笙两世以来的第一个真正意义的好朋友。
在南城,她身边都是一些趋炎附势的富家子弟或者千金,她自然而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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