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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36章 动物界的社会大哥——平头哥!(第3页/共5页)

头哥,压低了声音,开始科普道:“平头哥其实也就是蜜獾,这玩意特别喜欢吃蜂蜜,可如果你因为它吃蜂蜜就觉得它是吃素的,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除了蜂蜜,它最喜欢吃的还有剧毒蛇,一条将近两米的毒蛇,五分钟只能它就可以轻松搞定并吃的精光,因为它对蛇毒有很强的抵抗力,是世界上少有的对蛇毒有抵抗力的动物之一,简直就是毒蛇的克星。

除了毒蛇和蜂蜜,它的猎物约有六十种,从小昆虫到小兔子,它都能吃。

平头哥生性凶猛,生存力强,寿命可达二十四岁,但因为真的太喜欢打架了,同类之间都经常自相残杀,导致幼崽的存活率仅有百分之五十。

除此以外,它的耐力还很强,一只雄性平头哥每小时能轻轻松松地奔跑九点六公里,它的活动范围超过两百平方英里甚至更大,别的动物是吃饱以后就睡觉休息,而它却不同,因为精力太充沛,它抓完这头动物就会立刻去寻找抓捕另外一头,不是在捕猎就是在捕猎的路上。

同时,也可以称它为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干架的路上!

最最重要的一点,它非常非常聪明,知道敌人的弱点。

例如,当面对的是一个男人,它会攻击男人的第三条腿。

它还是为数不多的使用工具的一种动物。

例如用木头作为梯子,来帮助自己来爬到无法抵达的高处。”

“听君一下话,胜读十年书哇!”

“以前我一直觉得平头哥只会干架,没想到竟然如此生猛。”

“我一直以为吕布已经天下无敌了,敢问这是谁的部将?”

“以后在野外遇到平头哥,必须夹紧双腿,保护好小弟弟,我特么的都还没娶媳妇呢,一定要保护好,不能断子绝孙。”

“既然它很聪明,懂得攻击男人的第三条腿,那园长岂不是惨了?”

“园长惨不惨我不知道,我只想知道在遇到女孩的时候,它会攻击女孩的身体什么部位?”

“废话!当然是撕扯女孩的衣服啊!”

“我靠!楼上正解!牛逼克拉斯!”

“道理我都懂,我想知道为什么这家伙为什么叫做平头哥,而且无惧豹子和狮子呢,难道就是因为喜欢打架?”

“没错,就是因为喜欢打架!”

李嚣再次开口,道:“有句俗语叫做,软的怕硬的,硬的怕穷的,穷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而平头哥就是不要命。

平头哥的战斗力其实没有那么厉害,估计小黑就能搞定它,不过它的厉害之处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心态和胆量,有这胆量和绝对不束手就擒的态度,这才使得它像开了挂一样的存在着。

最最重要的一点,它特别难缠。

如果哪个不长眼的不细心踩它一脚,它就能撵你两公里,那可是两公里啊,能活生生的把你给勒死。

而它的白色披风仅次于刺猬,肉在皮下还能够转动,肉更是特别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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