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了个顺理成章的好借口。
感谢原主是个海王。
江迟刻意压沉声音,故弄玄虚般,说出句引人深思的话:“季瑜长得不错。”
洪子宵:“”
江迟声线很有磁性,压下嗓音说话时,就像一杯陈年佳酿,深厚醇郁,让人不自觉陶醉其中。
哪怕隔着电话,洪子宵还是觉得耳朵一热。
听江迟说季瑜好看,洪子宵自然而然补全了江迟的未尽之意。
原来是江迟看上季瑜了!
在芜川市豪门纨绔圈,谁不知道江家二公子风流倜傥,凭着优越的家世与出众的样貌,换男朋友换的比衣服都勤,无论多么顶级的美人,只要是追到了,江迟就立刻冷淡下来,觉得索然无味。
这个季瑜大概也长得很好看,才引起了江迟的兴趣。
洪子宵知晓其中内情,却仍劝道:“芜川市两千多万人口,你怎么偏偏盯上季瑜了呢?”
江迟心想,那本小说两百多万收藏,不也就我一个人穿书了吗?
要是凡事都得说出个缘由来,这事江迟又该找谁说理去呢?
江迟没回答洪子宵的问题,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迅速换好了衣服,从柜子里拿出帽子口罩戴上,遮住了大半张脸:“我今天要去趟秦家,把季瑜带出来。”
“什么?!”
洪子宵瞠目结舌,化身复读机,一连重复了好几遍:“把季瑜带出来?什么叫把季瑜带出来?怎么把季瑜带出来?”
江迟言简意赅:“从后门翻进秦家,找到季瑜,再和他一起翻墙出来。”
听到江迟语气平静地说出计划,洪子宵几乎失去理智,声音不由自主跟着心跳拔高:“你疯了?”
江迟转过身,高大的身形立在窗前,在晨光中投下大片阴影,配合上这副严严实实的装扮,简直可以去演电影里的变态杀手。
完美。
江迟压下帽檐,只露出一双冷厉的眼,淡淡道:“你就当我疯了吧。”
洪子宵闭了闭眼,内心剧烈挣扎。
好半天,洪子宵终于下定决心,问江迟:“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四十分钟后,一辆红色跑车停在了酒店楼下。
洪子宵双手握着方向盘,目光呆滞,紧张地咽了下口水:“江迟,哥们为了你,可是把命都豁出去了。”
江迟坐进副驾驶,听到这话,正在系安全带的手微微一顿,再次询问洪子宵的意见:“要不我自己去?”
洪子宵咬着牙,面部轮廓绷得很紧,似是在反复犹豫。
半晌,突然猛地一拍方向盘:
洪子宵豪情万丈:“操,虽然你变心比翻书还快,但这还是头一回追人追到夫家去的,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人间极品,居然把我兄弟迷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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