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记事起,姜笙就知道自己是孤儿。
她翻过垃圾,抢过狗食,也偷过人家后院。
五岁那年去大户人家的厨房偷剩饭,被丫鬟发现,招呼着个壮汉围着她一顿好打,然后扔出府墙外。
还没腿长的小姑娘佝偻着身躯,躺了足足三天才缓过来。
能起身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饭吃。
姜笙知道,只有吃了饭,人才能活着。
七岁那年,姜笙学会苦中作乐。
虽然她没爹没娘没人疼没人爱,但她可以吃百家饭,可以站在街头甄选,到底是去李记饭馆的后厨捡饭渣,还是去周记卤肉店跟狗抢骨头。
选来选去,她把目光放在了城里有名的青楼楚馆“怡红院”的后厨。
小姜笙精地嘞,她知道去怡红院的客人都不是奔着吃饭,往往点上一桌子鱼肉,也碰不了几口。
等客人走了,先是龟公跟丫鬟分食较为完整的,剩下难嚼的鸡头鸡脖子鸡脚,就会丢在后厨大桶里。
这对姜笙来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每每她都要吃饱喝足,再捡上一兜,抱回家慢慢啃。
“呲溜。”想起上次啃鸡爪的美妙记忆,姜笙吸溜下口水,搓搓掌心。
翻过这堵墙,就是怡红院的后厨。
遗憾她身高不够,只能钻狗洞。
姜笙低着头,卖力寻找上次进出的小窟窿,可找来找去都找不见,要死,不会是被人堵了吧。
她正苦恼,冷不丁怡红院的后门打开,有人踢踏着走出。
小姜笙吓得赶紧蜷缩在草丛里,祈祷不要被人看见,她可不想挨得一身打。
幸好,那人也没往这看,只恶狠狠道,“老娘养不起你,这怡红院也养不起你,给老娘滚,对外别说认识老娘,也别回来这里。”
有什么跌倒在地。
紧接着,后门再次开启关闭,并重重上了门栓。
姜笙松了口气,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就看见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子,穿着细布长袍,茫然无措地坐着。
噢,是小公子被家里人抛弃了呀。
姜笙伸着脑袋,莫名肯定他很难过。
因为没有过爹娘的人,不知道爹娘有多好,就不会想念爹娘。
可有过娘疼的人,却被娘扔掉了,心里一定空落落地难受。
就像……刚捡着一个大肉包,却被野狗窜出来抢走了。
“唉。”姜笙叹了口气。
小公子把目光挪了过来,呆呆地望着她,说不出来话。
姜笙可怜他,但也顾不上他。
她找到了狗洞,就在茂密的青草后头。
七岁的小女娃手脚并用,灵活地穿到后厨,在一人高的大桶里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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