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老师,咱们现在回学校吗?要不要叫一个代驾?”
季书韫刚才也小酌了几杯,但面上不显。
“花榆,陪我走走吧。”
说完这句话,季书韫就向花榆伸出了手。
对方看着近在咫尺的手,修长干净,指节轻弯,无声地对她做出邀请。
花榆内心不断进行自我攻略,又不是没牵过,只不过是牵个手嘛。
将手放进他宽大的掌心,随即就被他握紧。
花榆甚至可以感觉得到他手上的骨节。
两个人沿着城市的马路慢慢走着,晚上有微风吹过,吹过身边的人,花榆能闻到空气中淡淡的酒的气味。
但是,她竟然不觉得难闻。
“花榆,你相信命吗?”季书韫突然出声。
花榆冷不丁愣了一下,她是不信命的,但是,她结婚这件事,狠狠打了她的脸。
似乎是没想等她的回答,旁边的人自顾自的说,“其实,我很早就认识你了。”
这下子花榆是真的愣住了,停下脚步,诧异地抬头看向他,“啊?什么时候?”
季书韫顺着她的脚步停下,居高临下看着她,低低地笑着,“在你大一的时候,我读研究生的时候,那天早上,我跟着导师去听讲座,在学校的广场看见你在练双节棍。”
(小知识:研究生并非专指硕士,研究生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文出现的“研究生”是指男主读博士研究生时间)
花榆的脑袋迅速运转起来,大一刚开学的时候,被学校里面各种各样的社团迷乱了眼,最终她除了竞选进学生会之外,还进了一个双节棍的社团。
那会儿觉得会双节棍实在是泰酷辣!
于是每天清晨都跑去学校的广场上面练习。
没想到被季书韫看见了。
似乎是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季书韫的胸腔里面满是笑意,“那会儿我站在那里一直看着你,但是你好笨,一直打到自己的身上,我就在想,这个小姑娘太笨了。”
花榆忿忿地看着他,“这难不成是你娶我的原因吗?”
季书榆用手捏了捏她的脸,“对呀,我想着娶回家一定很有趣。”
明知道这话是逗她的,花榆还是拍掉了他的手,“那,你当时的导师是曾教授吗?”
“嗯,后来机缘巧合,他还带你们班的经济学。”
花榆后知后觉想起之前在医院,曾教授和她说的话,睁大眼睛,“你该不会是对曾教授说过什么吧?”
季书韫的声音充满着揶揄,“说过喜欢你,算吗?”
花榆脸上发烫,想起之前曾教授老喜欢点她名这回事,她恍然大悟,“所以是因为你,曾教授才这么喜欢点我的名的吗?”
季书韫摸了摸鼻子,“或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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