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璃说,“我们要找的这个人,不但颜值高,还很懂药理。”
求婚男发病的手法相对来说更简单一点,“头孢加酒或致死”这一点,国民认知度要远远高于“壮阳药加硝酸甘油致死”这一点。
极少数人才会知道后一点。
“但这两个案件如果确定是连环凶杀案的话,其实和另两个案件手法是不同的。”
前两个是用化学药物,而另两个更简单粗暴,也更残忍。
“无名女尸和新婚夫妻也有一点类似,一个是电击死,另两个是火烧,都有烧灼伤。”
“但在痛苦程度上,新婚夫妻一案凶手的手法更残忍。”
“对,电击死是瞬间造成的,死者的痛苦程度远远低于被烧伤的新婚夫妻。”肖哥赞同说,“这么说起来,凶手在乎的并不是被害人死不死,而是被害人痛不痛苦。”
刘璃心里有一个隐隐约约的猜测,但她并不能肯定。
一种手法是用药更有隐蔽性,另一种则用电、火更具残忍性。
这四个案件,有没有可能,凶手有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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