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下,程骁一眼就看清了女孩的脸。
那一刻,他只有一个感觉——惊艳。
那女孩一头秀发,扎成高马尾。
大概是跑得太急,也因为天太热,女孩那光洁的额头上满是汗珠。
女孩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鲜红的唇瓣、尖尖的下巴,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就算与秦葭相比也不遑多让。
但是,此时的她脸色苍白,眼里透着惊恐的光,就好像一只被大灰狼追到穷途末路的小白兔。
程骁不由得停下脚步,看向她的背影。
她的身高足足有一米七,迈着一双大长腿,速度倒是不慢。
“她跑什么?难道有人在追她?”
程骁刚刚产生这个疑惑,就听到身后有摩托车的声音。
摩托车从程骁的身边经过,很快就追上那个女孩。
摩托车的驾驶员程骁一眼就认出来了,却是在这一片混得挺欢的痞子侯七。
女孩加速,侯七就加速;她减速,侯七也减速。他们之间的就保持二十多步的距离。
女孩跑出一段路之后,实在跑不动了,只好停下来,蹲在地上。
侯七就骑着摩托车围着女孩绕圈子,他发出得意的笑声,并说了一些威胁的话。
程骁决定,再来一次英雄救美。
他连家也不回,迅速向侯七和女孩的方向靠近。
他越走越近,听到侯七在说:“妹子,你不是挺傲气吗?你不是不愿意跟我交朋友吗?今天晚上,你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
女孩操着一口东北话问道:“你想咋着交朋友?”
“做我的女朋友!”
“不行,我还得上学!”
“你说不行就不行?”侯七冷哼一声,“我说交朋友,是给你脸!我说让你做我的女朋友,是不想吓坏你。明跟你说吧,从今晚开始,你要陪我睡觉!”
女孩鼓起勇气:“我喊人了,让警察来抓你!”
侯七从摩托车上下来,狂笑道:“你喊吧!看谁敢帮你报警?我侯七在这儿生活了二十多年,哪个不长眼的敢来打扰我的好事?”
他说得不错,有些路过的市民见到侯七,纷纷绕道而行。
程骁心道:“看来只有我一个敢出手救她了!”
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砖,躲在路边的一棵法国梧桐的阴影下。
侯七身材肥壮,从小就练过,打架经验丰富,出手也十分狠辣,说不定身上还带着刀,程骁自觉空手对付不了,只好用砖头作武器。
而且,程骁也不想正面跟侯七发生冲突,一旦被对方认出,自己和家人都会有麻烦。
所以,他准备用板砖偷袭,一击之后,不管能否得手,立即躲得远远的,深藏功与名。
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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