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哼。
不好好学习,回去被我发现的话,可得用小皮鞭狠狠抽她o ̄? ̄ノ┬—?︿??
此时的沈凌瑶正在水库游乐园门口徘徊。
周六周日的游乐园游人众多,柳绿花红,日头正好,正是县城人消闲的好去处。
她却不是来游玩,而是在商贸城买了些小手链和头花儿,找了个花布铺在地上,蹲着摆摊。
听张曼曼说,她母亲每周六周日都会到这儿做些女孩子的小生意,收入还算不错。
沈凌瑶动了心,摆地摊比当家教要自由许多,更不用看家长的嘴脸,所以特别拉着张扬一起过来,想尽快多赚一点儿小钱钱。
第一次摆摊,她多少有些尴尬和不好意思。
沈阔肯定是不赞成女儿出去做小生意,丁香倒是曾提过,希望女儿能多体验一下社会的难处和人情的冷暖。
但话说回来,哪怕是沈阔和丁香再怎么要求,沈凌瑶也绝不会出门摆摊。
不是认为摆摊这活儿见不得人,而是因为害羞,若不是为了帮着赵青峰早日完成买电脑的梦想,她才不会撇下脸来‘抛头露面’呢。
此时,沈凌瑶正坐在树下,看着摊位,吹着夏日的风,复习着高考试卷。
张扬跑一边去了,去查看‘敌情’,顺便看看张曼曼的妈妈怎么做生意,打算学一下吆喝的话术。
沈凌瑶正复习到三角函数的时候,忽然有个人影站在了小摊前面。
她也没抬头,只看见了一双耐克鞋,崭新雪白。
在2001年的县城,诸如耐克、阿迪达斯等等‘高端品牌’,全然不存在。县城目前最火的是谢霆锋代言的特步,就是那种鞋子里有一股奇怪的香味的品牌。
“这头花多少钱?”
一个男孩子的声音笑着询问。
“五块。”
沈凌瑶头也没抬,进货价3块,只想赚2块。
“沈凌瑶,不认识我了?”
男孩子蹲下来,手里还拿着一款诺基亚手机。
沈凌瑶越听声音越熟悉,这才抬起头来,一双美眸打量一眼,惊叫一声,“张武平是吧,我记得你,高一的时候举行夏令营,咱们不是一起去的省城月水潭踏青吗?不对呀,你高二不是转学去外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张武平长得蛮帅气,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
只是两年没见,他可与之前大不相同了。
两年前的他,穿着普通,为人腼腆,与女孩子说话都会脸红。
再看现在,一身名牌,眼镜透亮,手里的诺基亚手机和脚下耐克鞋子无时无刻不在彰显身份。
张武平脸色轻微一红,略带炫耀地说,“我爸赚钱了,晨宇商场楼下最火的那家特步就是我们家一个月前开的。”
“他生意做回了县城,我也跟着回来了,昨晚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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