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已经染红了一小片地面。
嘶!
至此,围观的百姓仿佛这才知道,这不是开玩笑,这是远比砍头更恐怖十倍百倍的酷刑,现在眼前所见,只不过是刚刚开始。
没了舌头的丛重,很想就此昏死过去,偏偏做不到,只能荷荷惨叫,口中不断滴落鲜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涔涔而落,跟血水混在一起,将面目淋漓得更加狰狞,宛若恶鬼。
“好!”
“活该啊!”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
“该死的!三十年前,要不是贪官收了黑钱,我爹也不会冤死!爹啊!你在天上睁眼看,现在是大明朝了,大明朝对贪官,可是不留情的!可惜当年那个狗官早被阎王爷收了去,不然到了大明朝,也得跟现在这个狗官一样!”
虽然大部分百姓都不认识丛重,但对于贪官,谁不是切齿痛恨?
老百姓,不求什么闻达煊赫,只想苟全性命,能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能过好自己的匆匆几十年,那就是极好的了。
倘若没有贪官,这原本不该是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可惜,贪官肆虐,历朝历代也从未停止。
原本老实巴交的老百姓,穷尽家财,掏空口袋,也填不满贪官的欲壑,只能是含冤受屈,甚至在冤屈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不管什么朝代,穷苦百姓总是大多数。
现在簇拥在土地庙周围,看贪官受刑的,也大都是这类老百姓。
几乎不费什么事,人群就已经兴起了敌忾同仇之心,眼中看着的是丛重,心里想的却是曾经让自家蒙受冤屈的那些不讲理只认钱的狗官,很快就恨得牙痒痒,恨不得扑上去,在这贪官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郑达割掉丛重的舌头,重又转到他身后。
正午的阳光射在丛重的脊背上,虽然关押数日瘦了不少,但毕竟基础雄厚,这会儿在阳光下仍然泛起晶莹的油光,把一身白肉映衬得更加令人痛恨。
剔骨尖刀扬起,寒光四射!
郑达此刻眼中已经不是人,而是他演练过无数次的活猪。
就剥皮这件事而言,人,或者猪,并没有太大差别。
郑达挥刀,锋利的剔骨刀顿时沿着脊柱一划而落,如毒蛇出洞一样在丛重的脊背后面游走,轻而易举地划开皮肤,竟然并未见血!
一方面,是因为这丛重养尊处优太久,皮肤油脂很厚,另一方面自然是郑达刀法精微,简直到了妙到毫巅的地步。
不见血,不代表没有神经。
丛重没了舌头,却依然发出更加凄厉的惨叫,仿佛声声泣血,让所有听到这声音的人,不论是百姓或是官员,都油然而生一股寒意,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万分庆幸遭这个罪的,不是自己。
千万不要是自己,永远不要是自己!
而接下来,郑达忽然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