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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扒皮充草(第4页/共5页)

,挂在通风处吹干。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放在阳光下曝晒。

待皮子充分干燥后,将皮卸下,即可向收购部门出售。

接下来的事情,秦军也帮不上忙,他此时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屋子里面灶台上。

灶台烧的旺旺的,特别是上面的一只大锅,里面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从进门开始,他的注意力就一直集中在黄鼠狼身上。

加上黄鼠狼那味道,直接遮住了所有香味,所以他居然没有发现炉子上还炖着兔子呢!

掀开锅盖,直接下手快速捞起一只兔腿,秦军立即咬了一大口。

接下来他却不着急了,而是慢慢的咀嚼起来。

兔肉炖煮的时间长了,味道已经入肉。

这么一口下来,浓郁的肉香,夹杂着一丝丝麻辣,瞬间让他的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

秦军眯着眼睛,仔细品尝着这难得的美味。

咸、鲜、麻、辣,各种滋味融合在一起,让秦军瞬间变得十分幸福。

也可以说,忙碌的半个月,每次也就是在吃到美味的时候,秦军才感觉最幸福!

如果每天都能够这样,好像八十年代的生活,也不是那么难熬。

当然,这得有个前提,那得是楚玉做的肉食!

不得不说,对于处理肉食,楚玉是行家。

就算秦军两世为人,他做的兔子也没法跟楚玉相比。

之前半个月,他傍晚出来搜索黄鼠狼族群,虽然没打黄鼠狼,但也有意外收获。

十天之前,他就在村里果园的围栏上,套住了一只兔子。

当时饿的狠了,就直接来到知青院,想着先好好吃一顿,补一补。

秦军会做饭,而且自认为做的还不错。

但是,当他折腾了两个小时,最终炖出来的兔子,却是一言难尽!

这也是没办法,因为原来他就从来没有吃过兔子。

虽然秦军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但他就是从来没有打到过野兔。

后来他出门打工的时候,除了干活,就是看小说、刷视频打发时间。

看的小说多了,他才知道年代文里套兔子很容易!

他也不知道小说中的主角,是不是都有守株待兔的待遇!

反正他是不行,就算是重生归来的他,也只能依靠后来专门学习过的狩猎经验,才能套着一只兔子。

到现在半个月了,就弄到了两只,这跟原来看过的小说,可一点都不一样。

这里要划重点,他使用的狩猎经验,是从专业人士那里学到的,可不是小说之中学到的。

真要按照小说之中描述的那样抓兔子?那是想屁吃。

而这还没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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