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的一下。
饶是陈锦年的厚脸皮也是红了半截。
但一瞬间一股石头落地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没有多送,眼瞧着自家娘子拎着包裹踏着夜色走远,直至登上了出城的牛车他心中才稍稍落定。
不知道怎么的,想着方才秦茹的表情,陈锦年心中竟然意外的生出了一抹归属感。
抬手拍了拍肚皮,六分饱。
这也难怪,粟米粥本就清的见底,又分了一半出去,清汤寡水没有半点油水可言。若是平常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但眼下,陈锦年正是大病初愈的时候,营养自然要跟得上。
“总得想点法子才好。”
原主是扶不上墙的烂泥,但陈锦年穿越而来暂时还没想好如何过下去,但起码要抱住温饱才好,若是被饿死,那可就成了天大的笑话。
上辈子陈锦年白手起家,在不到三十五岁的时候就实现了财富自由,哪怕身在不同时空的古代,他也有把握凭借超越时代千年的眼光混出个人样来。
可惜的是。
“穷啊。”
陈锦年苦笑一声,掂量了一下手中的十个铜板。
这是自家娘子秦茹的一半身家,但陈锦年却明白,十个铜板顶多也就相当于后世中的百十块钱而已,撑死了也就是十斤粟米的量。
正想着。
哗啦,门被推开,一个腰间别着短棍的棍夫走了进来。
“大郎恭喜啊。”
“本来以为你去阎王爷那里报了道,没成想大郎竟然活了,真是可喜可贺。听到这个消息,我可是欢天喜地,这不,刚得了信儿就奔着你这儿来了。”
来人身材精瘦,眼里透着升斗小民市侩的精明。
不过陈锦年却是心中冷笑一声,心道你怕不是奔着我的钱袋子来的吧。这人叫刘德勇,是平阳县里市井厮混的棍夫。
啥叫棍夫?
指的就是那些无所事事的泼皮地痞给自己冠上的美名儿,分明是一无是处的闲汉,终日里腰间别着短棍,靠着帮人出力过活。
先前的韩老三就是棍夫,不过是帮着平阳县**看场子而已。
按理说,陈锦年到底是秀才出身,那是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清高这种话,说的不适一天两天了。
可惜啊,原主五毒俱全,饱读诗书的清流文士不学,烂赌成性,偏与这些下三滥的棍夫地痞为伍,早就成了人尽皆知的笑话。
“那敢情好,晚上喝两盅?”
陈锦年笑着应了一声,他盯着刘德勇看了半天,心道棍夫不棍夫的先不谈,但起码原主这帮狐朋狗友多少还是有点用处的。
如果没记错的话,刘德勇的舅父就是平阳县的主簿。
而且原主没少听这刘德勇吹嘘,自家舅父把他当成半子,对他好着呢。这一点,似乎可以利用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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