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没抓住乌鸦一顿薅,郑健就有种后悔的感觉。
不过不要紧,在笑傲世界,郑健都能捞那么多的怨念值,在这个世界,照样可以,而且还有可能更多!
看到这里,诸位看官可能要问了,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会更多呢?
敲黑板,划重点!
古系武侠世界的人,都什么特点?
答案很简单,冷酷范儿、装逼犯集中营!
个个都是传说中的装逼之王!惜字如金的西门吹雪就不说了,即便是在这儿,燕十三、三少爷,哪怕是刚刚见到的乌鸦,有一个说一个,那都是无解逼王!
如今,郑健来了,就像是一帮狂拽炫酷叼霸天之中,混进来一只哈士奇,随便来几句,就能堵的这帮爱装逼的剑客高血压,那怨念值不是哗哗的?
……
夜色渐渐的深了,按理来说,郑健既然接了这家没人要的酒肆,就该打烊了,可他并没有,他在等人。
等那些让一剑穿心高通仓皇而逃的人!
既然打定主意要狠狠的薅羊毛,郑健现在就不怕麻烦,他恨不得立刻就有人来找他麻烦。
深夜中,一辆马车驶进了这个小镇,声音不大不小,速度不快不慢。
马车走着走着,就这么停在了酒肆门口,驾车的是一个老车夫,皱纹爬满了脸庞。
车厢里有人出声道:“店家,来一壶酒暖暖身子!”
郑健闻言,目光扫了一眼马车夫,笑道:“好说,稍等。”
随手取出一壶酒,放在桌上,“承惠,五两银子。”
别问,问就是贵!
老车夫一言不发,车厢门打开,走下来一个浑身都包裹在黑衣中的人,宽大的黑袍包裹的严严实实,还用黑帕包着头,而且用黑布蒙着脸,甚至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看着这身打扮,郑健忍不住摇头,“卧槽,这世界的人这么喜欢黑衣的吗?”
白天的乌鸦就是一身黑,这大晚上的,还是一个黑衣人,而且比乌鸦更黑。
这黑衣人坐下,眼眸幽深,从黑袖中伸出一只手来,莹白如玉!
这手是真的很漂亮,郑健自己身返先天,伐毛洗髓过,他的手都没这么好看,事实上,无论是多么秀气的男人,都没这么漂亮的手。
黑衣人握住酒壶,喝了一口,他就算是在喝酒的时候,也是将酒送到黑布下面才喝。
两个字,讲究就完事儿!
“没想到,酒肆老板竟是这么年轻的人,我记得,之前不是一个老头子吗?”黑衣人的声音很怪异。
郑健沉吟了一下,答道:“你想不到的事情多了去了,不差这一件。”
黑衣人一愣,这话,有点意思。
“来自薛可人的怨念值+100。”
听到系统提示,郑健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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