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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小姐找茬(第2页/共3页)



铺子里的客人看掌柜的眼神顿时变了,多数都是嫌弃,有的准备买饰品,索性放下东西,不买了。

“我没有。”掌柜的吸了口气,压下心里酸涩,“我与高公子不过是萍水相逢,当初他帮过我,我对他只有感激,并无旁的心思。”

正如楚珍所言,她是个死了男人的寡妇,带着一个孩子,且她还比高公子大了三岁,高公子是读书人,学问好,日后定会高中,她怎会跟高公子攀上关系?

楚珍却不信掌柜的,她又要随手拨掉另一个竹编小篮子,里头放的是香囊。

只是她还未碰到,清云却先一步将篮子拿走。

“你又是谁?”楚珍打量清云,见清云容色比她亮眼许多,心里像是打翻了一坛子醋,她恨不得撕了清云这张脸。

楚小姐最不甘之处就是她的容貌随了她爹。

她爹宽脸庞,高颧骨,厚嘴唇,皮肤还黑,个头也不高。

楚珍小姐知晓镇上的人都在背地里笑话她,笑话她女身男相。

她骨架也不如一般姑娘纤细,不管她家世多好,站在人前,她总是那个最不起眼的。

也因她实在是其貌不扬,楚珍总更愿意在穿着上打扮自己。

她是非上等绸缎不穿的,用的胭脂水粉也都是着人专门去京城买的。

只是越是在意,越是不伦不类。

清云没理会楚珍,她将篮子放在另一边长案上。

等清云再回来,楚珍视线在掌柜的跟清云身上转悠个来回,她想的有点多了,楚珍指着清云,“她不会是你找来勾引高严的吧?”

楚珍小姐这般想也不是没来由的。

她的家世莫说在镇上,就是放眼全县,那都是数一数二的,高严家在镇子北面一个叫草埔的村子,他可称得上是寒门贵子。

高严长得清隽,为人和善,学问做得好,如今在县城读书,已经过了童生试,还是头一名,如今是秀才,楚珍打听过,高严打算明年参加乡试。

先生断言,若无意外,高严必然会过乡试的。

楚珍是两年前与高严有过一面之缘。

那日大雨,她从县城回来,马车陷在半路,是路过的高严帮忙。

高严被雨淋的狼狈,可丝毫不损他的俊美,反倒让楚珍生出一股疼惜。

回去后,她始终忘不了高严。

一直被楚老爷捧在手心,楚珍向来是要什么有什么。

高严是她长这么大,唯一心动过的人,她势在必得。

楚老爷也派人打听过,他也心动。

他生意做的大,可终究只是商户,若想在县城,甚至府城,乃至京城开铺子,还得有过硬的背景。

以高严的本事,中举是板上钉钉的事,与其等到日后被人榜下捉婿,他更想早早将人定下。

高家贫困,楚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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