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眼前这个右臂,是个------憨货!
凌亦寒重重叹口气,他心多累:“那小兵是个细作。不过,不是北狄的,是京城里那位的------”
秦风一脸受打击的模样:“当------当真?”他差点把细作培养成接班人?!
“自己看!半路截获的!”凌亦寒没好气地扔给秦风一个小信筒,是那种绑在信鸽上面常用的。
秦风有点头脑发懵,抽出里面的纸条,上面果然是那小兵的字迹。
白纸黑字,秦风犹如雷劈!
那小子,凭白浪费了他的一片苦心,该杀!
“推我回去!”凌亦寒淡淡瞥了一眼愤恨磨牙的傻大个,重新坐回轮椅道。
“细作不是杀了吗,咋还做轮椅?难道还有细作?”
凌亦寒瞪眼:“杀一个,谁知道还有没其他的,况且------”
说到这,凌亦寒突然笑得贱兮兮的:“不都说女性容易母爱泛滥吗!我继续装残装弱,嘿嘿------没准阿锦会圣母心泛滥,爱我多一点------”
秦风被雷的外焦里嫩,差点没连人带轮椅扔下城墙。
你大爷的!
真特么不要脸!
那样出手狠辣的女人,会有圣母心?这货脑袋长包了呀!
还爱你多一点,嘁------人家锦姑娘压根就不屌你好吗!
凌亦寒突然又皱了眉,不行,不行,装残万一阿锦嫌弃他是个残废,不要他了呢!
想着,凌亦寒又腾的一下站了起来。
下一刻,凌亦寒又摸上脸上面具,这道疤痕可是实实在在的,不像腿是装的。
阿锦会不会嫌他丑?
“阿风啊!你一定要寻到个神医,把我这脸治好,万一阿锦喜欢俊的咋办!”
秦风:“------”
秦风已经懒得看他了,这男人内心戏太多,他------小心脏弱!
话说,庄锦从城楼下来后,走在平洲城街道上,虽已是三更时分,但城内的百姓们都没有睡,街道上灯火明亮,晕黄的灯光让整个平洲城看起来祥和又温暖。
很多人站在街道上欢呼。
这场胜仗,让平洲城内的百姓们喜极而泣,平洲城贫苦,但也是他们世世代代生存的土地,若不是战争,没人愿意离开故土,去过背井离乡的生活。
有的百姓跪地感谢上苍,有的放上鞭炮庆祝。
还有很多百姓自动自发地加入救治照顾伤兵的行列里。
城内,不复之前的死气沉沉,整个城虽然还是萧条,但已经又有了活力。
这一场胜仗,让狼群大队的威名在城内迅速传开。
庄锦一路骑着头狼慢悠悠地在城内街道走过,城内百姓纷纷看过来。见到狼,眼中虽还有一丝恐惧,但是已经毫无排斥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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