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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9章 这一口,至少十万块钱的功夫!(第1页/共3页)

“您这是干什么...太贵重了,不要不要!”

说实在的,李向东这辈子是几乎没收过礼的。

除了前段时间德胜小吃街的小吃摊贩们给他送过礼物还被他拒绝外,他对于这方面是完全没半点经验。

所以,李向东拒绝熊爷爷的说辞也是千篇一律,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话。

不过,这也确实是李向东的心声啊!

茅台酒!

最便宜的也得一千多块钱吧,据说还得抢!

李向东虽然没事儿爱小酌两杯,但是这贵的酒他是真不舍得喝!

“老弟,你拿着!”熊爷爷不由分说,强硬地将酒塞进李向东的怀里:“你家这口饭,实在是太好吃了,如果用两个果篮换,我心里还是不安稳。”

李昂愣了一下,不知不觉间,熊爷爷咋对李向东的称呼从“小李”变成“老弟”了?

他俩这是要成忘年交啊?

李昂和李向东其实都还不太了解熊爷爷的性格。

熊爷爷年轻时候走南闯北下海经商,身为老一辈生意人,他最重视的就是人情世故,也最看重规矩。

在他看来,就刚才这口夹了肉汤的米饭,做成肉汤泡饭的话放在大酒楼都能卖上价钱。

如果就送两个果篮给李昂一家,那属于占了人家的便宜,这是熊爷爷万万不能接受的。

熊爷爷态度十分强硬,最终,李向东只能一脸懵地接下了两瓶茅台酒。

熊爷爷长舒一口气,坐回了小石凳上。

他又扒拉了一口米,美得哼起了小曲儿。

大米饭倒是没啥好说的,但是就这口肉汤,简直是让米饭得到了升华。

肉汤里,种种香料味分明,肘子肉中的油脂也充分地浸入了肉汤中,一口进肚是唇齿留香。

看得出来,熊爷爷的吃饭习惯和吴教授有些类似,好吃的喜欢留在后面吃。

吃了好几口米饭后,熊爷爷终于尝试夹了块肘子肉。

熊爷爷倒是个口味独特的人,他小心翼翼地用筷子一掀,夹了一块完整的肉皮。

有句老话啊,吃肉先吃皮,皮是最香的。

虽然肉皮会不会比肥瘦肉还香这是有争议的,不过肉皮确实更有韧性、油脂也丰富。

肉皮放入嘴中嚼了一口,熊爷爷微微一怔。

牙齿切入肉皮的时候,的确能感觉到有嚼劲和韧性的,然而咀嚼两下,那肉皮仿佛直接融化了般消失了。

随之而来的,是满嘴肉汁鲜美与香醇。

香料味道散开,却并不浓烈,很好地中和了一些油脂味道的同时还作为辅味激发了肉香,一口咽进肚子里,还有一丝甘甜后味涌上。

熊爷爷顾不上好好品尝这后味,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数字“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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