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辨认出了这是断骨木,至于魔芯,被她误认为了是普通蛇妖的神经。
“这根使用的材质似乎是少见的断骨木,这使得它的魔力承载量极高,但也非常非常难以驾驭。不过光是材质和这颗宝石,就已经非常不错了。至少价值两百八十金加隆!”
“还有,您看它的密文与魔力回路。”莉莉丝小姐将魔杖举起,注入了魔力,随后魔杖上有血管般的银色辉光闪耀了出来:“它的结构非常完美,能让您加载一个高级法术。算得上是一柄少有的极品了。”
“在我们这周卖出去的魔杖中,它能排行前十。不次于凤鸣。”莉莉丝胡吹了一番,随后微笑着将魔杖交给了荷官进行包装。
在她眼中,这就是一根鸡肋。上面最贵的是那个宝石。
至于那所谓的魔法空位——有几个人懂得刻印魔阵哦!
刻印一个魔法,得花费不少钱呢!
另一边,路易身边的小狐狸将三根魔杖包裹了起来。在包裹凤鸣的时候,她忍不住悄悄的吐了吐舌头。
完了,晚上要被店长小姐打屁股了。
听到路易要走,莉莉丝小姐不由对这位先生热情了起来。她希望这位顾客能多来几次,好将吃掉的钱吐回来。
虽然正常的巫师们,一辈子可能就买一根魔杖,但黑角巷的许多巫师却都不属于此列。尤其是那些黑巫师,从不爱惜自己的魔杖。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一根工具罢了。
所以这里的魔杖生意很不错,比学城好多了。
而且红狐小屋中,除了魔杖还有各种奇物与各种业务呢。
在路易临走的时候,莉莉丝小姐还留下了自己水晶球的印记,表示之后在外面的时候可以常联系。
‘水晶球的印记...对了,我还没有‘电话’呢。’
出来之后,路易拍了拍额头,去了黑角巷专卖水晶球的地方。转了一圈后。发现5个金加隆以下的水晶球,都不怎么样。
预言和通讯的功能倒是都有,但错误、失真、与延迟都很糟糕。而且块头都很大,需要双手捧着。
店中倒是有一个类似于海伦手腕上的那种小水晶球,不过却是要比海伦那个大了不少,就是这样,价格也要七百多金加隆,而且上面也没有魔力宝石、凤凰羽与火球牙等装饰。绳子也是普普通通的绳子。
感叹了一下海伦这个小富婆的阔气,路易选了一个3金加隆的二手水晶球,塞进了自己的袋子里。
之后路易便在黑角巷的几个酒馆逛了逛,他在这些酒馆的镜子中,都施展了魔咒。这些魔咒可以让斯图尔特没事出来放放风,也方便路易以后通过‘魔镜’悄悄的过来练习魔咒。
当初听到斯图尔特说黑角巷的时候,路易便爱上了这里。
这个三不管的黑角巷,有着各式各样来历不明的巫师,甚至还有混进来的血裔、狼裔。
他们都是上好的魔咒实验素材。可不能白白浪费。
临走之前路易花了十几金加隆,买了一本《伊哈缪尔变形术详解》,这本书是圣橡树教授们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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