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战,是徐鹤雪的成名之战。
十六岁,他离开护宁军,统领靖安军,在饮马湖杀得胡人肝胆俱裂,更亲手杀死胡人亲王多羚,夺回燕关千里。
十七岁,他驻守居涵关,使城池固若金汤,三战便令胡人闻风丧胆,不敢再进一步夺取北境汉地。
十九岁,他受封玉节大将军,统领雍州三军,这一年,是他声名最盛之年,亦是他剑骨竹心沦落泥淖之年。
雍州城凌迟了年少的玉节将军,从此好像再无人记得,他也曾策马持枪,秉持一颗赤子之心,认真地护卫着他身后的大齐。
倪素在纸上读他的生平,她好似也亲眼目睹他曾经的少年意气,后来的折戟沉沙。
他做的官,非是他老师心中期望的官。
“倪素,我真的,很想要你的信任。”
倪素推开医馆的大门,倏尔想起那夜他的这句话,她握着琉璃灯盏的手一紧,好一会儿才记起要抬步往后廊去。
可敲门声响,她步履一滞。
倪素回头,门外立着一个青年,他披着一件破烂的斗篷,兜帽略微遮掩了他苍白的脸,但他抬起来的那双眼,瞳孔却比寻常人的大。
乌黑而阴寒。
他步履僵硬的迈进门槛,兜帽松懈了些,令倪素更将他的脸看清了些。
他竟然,没有眉毛。
“我找徐鹤雪。”
他慢吞吞地说。
倪素一震,她看着他,倏尔想起一日雨天,街上有个青年想抢她手中的包子,那时,徐鹤雪对她说,不生毛发,双瞳有异,即为——鬼胎。
第64章永遇乐(三)
“那日,我在刑台底下看见他了,他扑上去,挡在他老师的身上,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徐鹤雪,”青年说着,伸出枯瘦的双手比划,“我看见你带走了他。”
他的眼珠动得迟缓,视线毫不遮掩地落在她身上的药篓上。
“你想做什么?”
倪素警惕地后退两步。
“他自损太重,凡人的药石,香烛,都治不好他。”青年的眼睛能够清晰地从藤编缝隙里看见那团莹白的光,“但我可以。”
倪素心中一动,但对这个忽然出现的诡秘青年,她仍保有一种谨慎的审视。
青年干脆将兜帽拉下去,单薄的布巾缠裹着他的脑袋,斗篷底下,他的身躯瘦得厉害,那双瞳色极浓的眼睛盯住她,“有包子吃吗?”
此时街上已没有卖包子的食摊,倪素买了一油纸包的饼子给他,他竟也不觉得这刚出锅的饼子烫,抓出来一块便往嘴里塞。
从食摊到医馆的这么一小段路,倪素才走上阶,回头就见青年站在底下咂咂嘴,他手里的油纸包已经空了。
倪素只得转身又去买了一包给他。
青年坐在檐廊底下,狼吞虎咽地吃着饼子,说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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