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求。
人啊,也只有在彻底的失望后,会有这样的要求。
虽然这个要求,在很多人的眼里,真的可以算得上比较恶毒,但是她只想说,这个要求真的不恶毒。
原主是过分了点,明知道男友已经成为姐夫,不应该继续掺合一二。
可问题是他们用各种理由从原主手上拿钱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提出不满,义正言辞的要求原主离开。
最后他们不想拿钱为原主看病,也不能这么抹黑原主,既然他们先做了初一,原主做十五,绝对是合理的事。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