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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四十一章 精灵朝圣之潮(第1页/共3页)

朝圣?

李自然微微皱眉,这个词他倒是听说过,相传兽族就有这种传统,每年在年终的时候集体到艾加尔雪山去祭拜。

相传艾加尔雪山是兽族的发源地,这是特别的种族信仰。

典籍上也记载过一些特别的朝圣种族,可精灵朝圣却很少,基本没听说过。

精灵这个种族不是紧紧蜷缩在雨林中吗,无缘无故搞什么朝圣。

况且精灵又不是那种心思单纯的种族,从利益角度出发,又有什么样的福利可以赐给这些已经天赋逆天的种族。

这其中必然有猫腻。

如果能知晓这个种族朝圣的根本,说不定就能从中捞取好处。

妮可一副等着你发问的表情,就是不说话。

李自然很无语,他最了解这个女孩脾性,总会拿着一点秘密当宝贝,他要是不理会,最后她还会费尽心思的告诉他。

不过,对待女孩李自然也有自己的套路,既然看穿对方心思,就按对方心思来呗。

“好了,别卖关子了,告诉我吧,一会儿我给你个礼物。”李自然笑道。

“礼物?什么礼物?”妮可睁大眼睛好奇问道,“鲜花还是你迷人的吻,可以选择吗?”

“不可以!”李自然直接否定,他可不想这个时候打情骂俏。

尽管见到妮可他也高兴,可现在满脑子想着点是如何弄到尸巫,然后改造自己的身体,对于精灵朝圣有一定的好奇,但也就仅仅好奇而已。

即便知晓秘密,他这样的小人物在整个精灵族面前,无疑就是一只小蚂蚁。

妮可见李自然严肃起来,也明白再玩下去可能要过火,连忙吐了吐舌头,“哼,你这人怎么这么不经逗啊,跟你说吧,精灵朝圣十年有一次,几乎每个精灵都会从雨林中出来,前往荒原另一面的绝望之森。”

绝望之森?

李自然轻声喃喃,这跨度够大的啊。

如果从高空俯瞰,那么能够清楚的看到,荒原版图是只巨大的公鸡。

公鸡双脚连接着浩浩荡荡莱茵大草原,在草原南方才是精灵赖以生存的雨林区。

但绝望之森处于公鸡头部,常年饱受荒原北冰大海阴寒潮汐侵袭,加上荒原特有的燥热元素潮汐,两股潮汐之力在绝望之森汇聚,形成了比荒原更为罕见的无人区。

尤其寒热交流的环境孕育出了一种独特的梦之古树,这些古树从潮汐中汲取能量,形成一种恐怖的致幻迷雾。

这正是绝望之森名字的由来,凡是沾染上这种气体,便会永无止境陷入幻境,悄无声息的死掉。

到现在为止,只有极为少数种族能适应这种恶劣环境。

对百分之九十九的圣灵而言,这些致幻之气完全噩梦。

精灵为何要横跨草原和荒原两片区域,前往让人畏惧的绝望之森。

这很让人费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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