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春花了解完始末后,不禁想到她自己给小满买的那双皮鞋,标着温州正宗皮鞋的名号,结果劣质到一穿就开胶,这种鞋子售卖到外面去,怎么能不引起公愤呢!
眼下的情况,果然是应验了傲足鞋店那位张厂长所说的,温州鞋的名声迟早有一天被这些劣质鞋给败光。
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甚至还牵连到了温州的其他产品,比如他们厂的衣服订单
这丢了诚信的恶劣行为,还真是害人害己,不仅温州鞋名声臭了,连整个温州货都受到了抵制,也让他们其他好好做产品的人受到了牵连。
只是,她不过是一个平民小百姓,对于这种大局势,有心无力啊。
潘春花叹息了一声,告别了周大志,就拎着衣服往宿舍走。
一路上,她都在思考,平时看马厂长坐在办公室里悠哉悠哉,但一旦厂里单子出了问题,就算深更半夜也得赶去处理。所以,即使做了大老板,也照样有难处,只是他的艰辛都藏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罢了。
这个插曲让潘春花不免有些担忧,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是否能顺利,会不会受影响
可转念一想,无论做什么事,都难。遇到难事,就逐个解决,只要信念不倒,总能把难事儿给做成喽!
这不正应了书上那句“有志者,事竟成”!
……
潘春花信心满满地回到宿舍时,林小满已经在下床铺睡着了,但宿舍里不见章玲玲的身影。
这段日子,章玲玲对小满的好,她都看在眼里,而小满对章玲玲的影响,也在潜移默化中发挥着作用。
她明显感觉到章玲玲不再是原先那个冷冰冰、硬邦邦的女孩子,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紧闭的心门也在慢慢敞开。
但最近这几日,章玲玲有些安静,常常会一个人发呆,似乎有心事。
潘春花在宿舍等了一会,仍不见人影,她不免有些担心,起身出去四下寻找。
绕了厂区好几圈,终于在一处漆黑墙角的座椅上,看到了正在发呆的章玲玲。
“乘凉呢,不怕被蚊子抬走啊。”潘春花换上轻松的语气,慢慢走近。
“啪——”
章玲玲抬手就往腿上狠狠一拍,一只吸满了血的蚊子被拍扁在她的掌心,连带着白皙的小腿上都印红了一大块。
“啧,对自己下手真狠。”潘春花走过去坐在章玲玲旁边。
“不狠,怎么打死吸血的蚊子。”章玲玲笑着,仿佛在说蚊子,又似乎不是。
潘春花跟章玲玲已十分熟识,便不再绕弯子,“有心事?”
章玲玲沉默了片刻,靠在座椅背上,仰头望着明月繁星,“我,决定走了。”
潘春花一愣,不是“计划”,不是“打算”,而是“决定”。
这太出乎意料了,可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这段时间,她慢慢了解到章玲玲本就是一个有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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