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小子一副窝囊的样子,朱元璋就气不打一处来。
二说不说,先是将崇祯狠狠的教训了一顿。
而后,再杀掉了朝臣中的一批墙头草,狠狠威慑了一众文武众臣,迅速的控制住了局势。
面对着千疮百孔的明末局势,朱元璋准备狠下心来,清理一番。
打击一批,杀上一批,拉拢一批,快速展开局面。
先把京师守住再说。
刘海柱:“我刚刚完成第一笔交易,赚到了第一桶金!”
最终,李世民还是选择了交易。
只不过,他选择了分期付款!
是的,就在李世民陷入进退两难之境时,刘海柱及时的提出了分期付款这个概念。
分期付款,顾名思议,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经过买卖双方的友好协商,签订多次付款协议。
这种方式,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
如买房、买车、买表...等等。
经过刘海柱与李世民两人商定,终于定下了购买协议。
甲方:军火商人刘海柱。
乙方:大唐皇帝李世民。
双方就购买军火一事,达成友好协议。
军火累计价十万零八百二十一斤黄金,抹去零头,共计十万斤黄金。
乙方首先支付首款三万斤黄金,剩余的款项将分成十年,每年支付一万斤黄金结算。
在乙方支付了首款之后,甲方立即交付军火,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短两。
甲方需在每年的七月初一向乙方支付款项,不得拖延时间,否则视作违约处理。
其余的一些违约惩罚等细节,可点此查看详情。
双方检查协议无误之后,签订了自己的名字,并留下了指印。
就在签给完成之后,刘海柱挥手间,从大唐世界取来了价值三万斤黄金的物资。
再将合同中约定的军火,送到了大唐世界的长安皇宫之中。
“欢迎下次光临!”
目送着李世民离开,刘海柱的脸上乐开了花。
分期付款,首款基本上就是利息,等于白赚。
再加上武器本身的五倍利润,这一笔交易,刘海柱赚取了十一万斤黄金。
当然,这是理论利润。
实际上,他目前只收到李世民的三万斤黄金首款,扣除从系统处购买武器的本金之外,只赚了一万斤黄金。
换算成本源之力的话,也才1点罢了!
当然,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只要接下来的十年里,李世民按时支付剩余的十万斤黄金,那刘海柱就可以再赚十点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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