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咔吧的清脆响声,他双手绷紧顺便伸了个懒腰,感觉身体上的不适减弱了很多。
双手合拢放在电脑面前,他重新看了一遍内容。
写后在读是他的习惯。
不仅能够弥补二次发现的细节缺失,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错别字。
黑色的瞳孔中映着白濛濛的光亮,滑着鼠标齿轮慢慢向下不断阅读。
直到最后的结尾。
像吗?
很像。
每句话的风格特点,甚至开头背景都像。
但组合在一起确实是另外一个故事——无论人设、职业、元素或是情景。
这也就是业界中所谓的跟风之作。
开创之作瞧不起跟风之作,原创之作瞧不起同人之作。
这几乎已经成了业界常态。
但无论是跟风还是同人,依旧不可否认其优点。
面对喜欢这种风格类型的读者,就是能够紧紧抓住这些受众群体。
再不济——
起码也能有不错的点击量,如果确实写的很差的话。
最低能成为买厕纸送的物品,说起来倒也挺治愈人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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