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开车回去的路上,陆霄忽然觉得自己脑子有问题:
“坐高铁不香么,开什么车!”
随后他意识到,可能是原主第一次过来就开车,后面他也习惯了。
但开车最快也得两个多小时,而高铁,只需要一个小时,还可以睡觉。
不过……明天过来还是不行,乐队的东西也得装车。
依然需要开车,但这次可以用公司的车和司机,他倒不用开了。
回到公司,王克他们几个立即围了过来,一脸的兴奋:
“陆霄,这歌太棒了!”
“棒吧?”陆霄笑道:
“这次节目结束,要是你们能唱好,就交给你们来唱。”
他们呆了有两秒,随即声音都激动到发颤:
“真、真的?”
他们拿到谱子认真的看了一会儿,就知道是首好歌。
在这练习的三个小时里,他们越发觉得,这首歌流行元素和深度兼具,质量并不输于那首《分手快乐》。
要知道,之前听到那首歌的时候,他们快羡慕疯了。
但他们是陆霄离开公司后才来的,跟陆霄不熟,不敢像陶雅那样,贸然去求歌。
刚知道陆霄要带他们上节目,就已经喜出望外了,而看到这首歌的质量,更加惊喜。
但这些惊喜,在陆霄这句话面前,就全都黯然失色。
他们自己的歌,要么太噪,要么太单调——就像普通人看乐队的感受,只有一个字:吵。
老侯写的不行,出去买也没找到好的。
出道两年,根本没有一首能够流行的歌。
要不是他们形象还不错,又是科班毕业的专业素养高,有时候翻唱别人的歌也能得到商演客户认可,恐怕连回头钱都看不到。
只有一直苦苦挣扎的人,才知道一个机会是多么难得。
而这样一首好歌,陆霄竟然要交给他们唱!
在这之前,他们只是碰面的时候客气的打声招呼,仅此而已。
但这样的点头之交,陆霄竟然也能提携,这是什么神仙同事!
“当然是真的。”
陆霄笑道:“不过前提是你们得唱好、练好,我觉得唱到位了,才能出去演唱。”
“没问题没问题,今晚不睡觉也得给它拿下。”
王克是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兼队长,他连忙一本正经的保证,神色像在接受某种传承的庄重。
拍了拍他肩膀,陆霄笑道:
“不用这么急,真不睡觉,明天演出肯定得砸,你们把伴奏排好就行,至于唱,你慢慢练,不用急。”
说着,陆霄指了指自己:“磨刀不误砍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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