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比库小说

正文 78、陆霄牛哔就对了!(第2页/共3页)

nbsp; 听到大鹏说“有请陆霄和信乐团”的时候,观众都在好奇,信乐团是什么?

因为现在叫乐团的,都是大场面的交响乐。

难道……陆霄搞了个大的?

不过在字幕出现后,舞台上再次亮起来,看到只是四个人的单薄场面,观众们都哭笑不得。

这就是乐团?

缩微乐团吧。

“新人乐队也敢叫乐团,真是无知者无畏!”

有人不屑奚落。

能关注乐队的,本身就是乐队或者摇滚爱好者。

他们中也有人认出来了,好奇道:

“咦,这不是之前那个乐队吗,叫超什么来着?”

“我也记不清,好像还有个克,因为就记住主唱叫王克了。”

“他们好像有点实力,不过没什么好歌,一直不温不火的。”

“名字记不住,但知道是灿星的,陆霄正好也是灿星的,这就对了。”

“什么实力不实力的,一个小乐队敢叫乐团,要在我面前表演,看我不啐他一脸,真把自己当玩意儿了!”

不过,也只有这一小撮人才会在意到王克他们,其他大部分观众,谁会去看‘背景板’啊。

大家的注意力,还是在陆霄身上!

一般的演出,就算乐队不只是伴奏,而是自己演唱,但演出结束后,观众也只记住了主唱,后面的脸依然很陌生。

这就是焦点和c位。

不仅是对乐团的质疑,还有一些观众,对陆霄这场演出也持保留态度。

虽然之前陆霄唱过那首《出卖》,但扩散程度远不如《主角与配角》这个小品。

前者只是上了几个小时的热搜,然后慢慢发酵,知道的人大部分都是网上的年轻人。

而后者,则是从电视火到网上,再火回电视,就像当年的《不差钱》,春晚之后,小沈阳火遍全国。

电视受众,跟网络受众只有一部分重合。

所以很多观众还是对陆霄唱歌将信将疑。

“这一次,陆霄还能拿第一吗?”

“估计够呛。”

低沉的前奏,让电视机前的观众都安静的聆听。

再然后,他们听到了陆霄的声音清澈,又略带伤感的吟唱:

“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

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

电视听歌跟现场听各有利弊,现场感染力更强,而电视听,则有字幕显示歌词。

不是所有的歌词都能听懂字,比如周董。

当然,也有的歌,即使给你字幕也不一定认识,比如《生僻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