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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一章 搞事(第2页/共3页)

跑了。

赵婶吃着碗里的馒头,有种被人当人看的感觉,心里暖暖的,鼻头酸酸的。

……

赵婶在家带着两个宝宝。

她开始还有些拘束,紧紧地看着俩宝宝,也不敢和他们说话,生怕他们嫌弃自己。

但是两个小主人乖巧善良,又活泼,赵婶那缩在壳里的脑袋伸出来一点,敢和两个宝宝说话了。

热了帮他们脱衣,冷了赶紧穿上,根据俩宝宝的口味做饭,赵婶倒是把两个宝宝照顾得很好。

棠鲤带着常路去了铺子里。

常路以前是伺候有钱人家的少爷的,很机灵,很会看人脸色,所以挺讨少爷的喜欢。

他挺会看人的,本来以为夫人是温婉贤淑的小姐,直到到了铺子里,他才知道夫人居然是一家铺子的大掌柜!

在这个时代,女人做生意是极少的。

常路对棠鲤这个主人多了一丝敬佩。

棠鲤本来打算让常路当个跑腿的伙计。

然而,很快,棠鲤就发现常路其他方面的天赋。

他的嘴很甜,很会看人说话,几句话便哄得客人很开心。

说起来,常路的五官长得不错,就是太黑太瘦,养一下,小帅哥一枚。

胭脂店的客人大多是姑娘家,小帅哥卖货更能吸引人!这也是现代营销的常见手段。

棠鲤是个急性子,越想越可行,让常路看着店,自己出门去了,再回来的时候,手里便多了一套衣服。

她把衣服递给常路:“去换上。”

常路有些受宠若惊:“夫人,这不用了,我有衣服穿!”

“以后你就穿这身衣服在店里招呼着,你的穿着就是咱们店的脸面。”

棠鲤这样说,常路才跑去内间换上。

棠鲤买的不是一般的伙计的衣服,布料不错,都说人靠衣装,常路换上新衣服后,就像有钱人家的小公子,整个人干净清秀了几分。

常路毕竟是个小少年,换上新衣服后,忍不住在铜镜前晃了晃,好像还真有点好看。

转头,便对上夫人含笑的目光,不由得有些害羞,脸微微发红。

棠鲤道:“挺好看的。”

常路的脸更加红了。

等到有客人进来,常路立即迎了上去,巧舌如簧,不见刚刚的羞涩。

棠鲤还让卢青得了空,多教教常路胭脂方面专业知识,这样他在卖货的时候就更有话说了。

常路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

他很喜欢主人,也很喜欢这份活。

不像以前在大户人家做下人,完全是为了糊口,每天都战战兢兢的,生怕惹怒主人。

而现在,主人很好,他也很喜欢这份活,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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