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提丰的信徒,再参加一次祭祀等于再作一次死。
“神物呢?”
伯爵一怔,曼达没有选择功勋让他有些意外,他拿起曼达买回来的小刀:“你的功劳还不足以换取一件神物,我可以把这匕首赏赐给你,它还不算神物,只是古神信徒打造的武器。”
曼达心里一阵愤恨:这些东西明明都是我买回来的,他只送给我一把小刀,还说是赏赐。
况且小刀这种东西对他来说也没什么用,再锋利的刀子也比不过他的金手指。
“我选择金币。”
“真的吗?”伯爵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曼达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从这次出行的状况来看,狮子女、布鲁托和莱昂德都不算十分富裕,这就证明伯爵在金钱上不太慷慨。
伯爵赏给了曼达三个金币,这该如何衡量?
换算到后世的货币,三个金币差不多有六万块钱,听起来很有气势。
在这个时代就更有气势了,一个农夫忙碌几年的时间也未必能赚到一个金币。
可曼达带回来的东西加起来能值一千个金币,三个金币的奖赏实在让人失望。
“还不快点感谢伯爵!”狮子女踢了曼达一脚,“别忘了你还欠我一个金币!”
见曼达一脸沮丧,伯爵笑道:“嫌少吗?我还有另一份奖赏,我找个人教你认字。”
曼达叹口气道:“认字,好啊,很好,感谢伯爵的慷慨。”
昆塔认为机会来了,赶紧举起手道:“伯爵大人,我愿意教曼达认字。”
炉火一颤,房间再度变冷,伯爵的额头上冒出了一只眼睛。
“博学的昆塔,难得你这么善良,可我不想浪费你太多时间,我猜你这几天会十分忙碌。”
糟了,伯爵好像知道他抄写了石像上的古文,昆塔躲在了斯芬克斯的身后,低着头一语不发。
伯爵指着一名侍从道:“把沃姆叫过来。”
一听到沃姆的名字,所有人都变了脸色,斯芬克斯抬起头道:“大人,您没必要这么做,这孩子没有欺骗您……”
伯爵眯着眼睛看着斯芬克斯:“沃姆是最好的老师,难道有人想质疑我的决定吗?”
斯芬克斯不敢作声,侍从很快带来了一个干瘦的中年男子,站在了伯爵面前。
“我给你三天时间,教会这孩子认字。”
中年人深施一礼道:“听从您的吩咐。”
这个人就是沃姆?曼达盯着他看了两眼,个子很高,皮肤很白,皱纹很多,眼睛很大,瞳仁也很大,几乎看不到眼白,鼻头很圆,鼻子下面有一双几乎看不到血色的嘴唇。
他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让众人如此紧张?
“走吧,小家伙,我们的时间很宝贵。”沃姆拉着曼达的手臂离开了伯爵的房间。
今晚就要开始学习?风餐露宿整整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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