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海角,我要给大海的角落带去春的消息。”
语言朴素无华,但又诗情横溢。
“好有才情的女子!”沈雪道,“她本人比电视上还美丽!你怎么知道她这首小诗的?”
“呵呵,无意中看到的,不记得哪里报道过了。”王林道,“你怎么见到她的?”
“她在京里工作,我们团里正好和他们一起汇演,就这么认识了。”
“哎呀,太巧了吧?你要到她的签名没有?”
“当然要到了啊!我还和她合了影!我也是她的影迷呢!说来巧了,我出差时,把你的红楼梦带在身边看,正好请她在书上签了字。”
“那这书你就自己留着好了。多有纪念意义啊!”
“没事,我要了好几个签名呢!这个签名,算是我帮你讨来的好了。”
“那我要谢谢你了。”
“别客气。”
两人各自选了几本书,王林抢着付了钱,和她一起出来。
“去我家吧?”沈雪道,“你请我看书,我请你吃饭。”
“哈哈,好啊!沈雪同志,我很真诚的邀请你,以后你要买书的话,一定要约我一起来买。不是我多么喜欢逛新华书店,而是我很想蹭你家的饭!”
沈雪嫣然一笑:“你可真会逗人开心!我每个周日,都会来新华书店逛逛的。不过,我做的饭菜不值这么多钱,算起来你是亏本的。”
这等于是在间接的约王林了。
王林道:“我们之间是革命友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那太俗气了。”
沈雪抿嘴笑笑。
两人各自骑着自行车,来到沈雪家。
“你奶奶呢?又串门去了?”王林一进门,没见着老人家。
“她去我姑奶奶家了,在苏州乡下呢!她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
“那你一个人住啊?”
“嗯。你坐会,我去淘米做饭。”
“一起吧,我坐着也无聊。”
“好啊!”沈雪也没有拒绝他,俏丽的笑道,“你这双手,还真是多专多能,既修得了机器,也弹得了钢琴,还会做饭菜!”
王林道:“我会的事情可多了。其实我最喜欢的乐器是二胡。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沈雪淘了米放在锅里,说道:“你知道吗?林黛玉都结婚了。”
陈晓旭饰演的林黛玉,实在太过深入人心,沈雪都是以林黛玉来称呼她。
而王林呢,更喜欢称呼陈晓旭为柳絮。
“嗯,她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感情自然丰富些。她参演红楼梦剧组的时候,才18岁,那时就有男朋友了。也是她男朋友鼓励她参演红楼梦的。演完这部戏,他俩就结婚了。”
“你知道她挺多事情的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