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呢,太阳晒着都不能反光,幸好白毛没换颜色,没整成黑的,不然谢朝雨都以为自己看见的是他后脑勺。
恕她直言,道侣新开发的这个随时换脸技能,是很酷没错啦,但审美方面,他真的不行。
很好,又发现了他和狗蛋的共同点呢。
眼光,稀碎。
“你看看自己的手”
阿默:“。”
好黑。
他有些困惑,在谢朝雨手心写道:你喜欢,杀猪佬。
杀猪佬?
被他提醒,谢朝雨才发现,他腰上还别着一把又宽又重的大弯刀,这刀也黑不溜秋,刀背上烧铸的痕迹十分潦草,一看就是街上三两银子批发的那种。
她昨晚已经发现,道侣变出来的东西,一般都有实体作为依托,比如他绑头发用的皮绳上那些兽牙,就是真货。
所以这把杀猪刀?
谢朝雨有了不好的预感。
她伸手摸摸刀身,入手冰凉,试着往下拔,果然,纹丝不动。
谢朝雨叹气。
春风十里,真是委屈你了。
谢朝雨:“你说得对,我喜欢杀猪佬。”
谁能想到呢,叶狗蛋的杀猪证道梦想,有朝一日,竟然实现了。
嘴上说喜欢,后面的路上,她却没再牵自己的手。
夜里回到酒馆,她也拒绝自己跟她睡一间房。
阿默很失落,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她不理人了呢?
谢朝雨昨夜到底是累极了,今晚分房睡,没人骚扰,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阿默站在厢房外面,火炉已经熄灭了,她都没改变主意喊自己回去,甚至还打起了欢快的小呼噜。
阿默的心,也跟着熄灭了。
一个人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阿默喜欢走进雪山,倒在雪地上,四肢摊开,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静静地放任时间消耗掉。
今夜他又来到了山里,虽然很奇怪,但他就是这样的,想要去哪里,总是能很快到达,别的猎人上下下山一趟,要花好几天时间,而他只要短短的瞬间。
“吱吱——嘤”
有什么东西靠近他了。
雪白的小狐狸从月光下钻出来,蹲到他身边,朝他鼻端探出了小爪子。
这个奇怪的人又来了呢!
都躺了一个时辰了,没动过,是不是死了?
还有气儿,不过这人怎么回事,全身冷冰冰的,比雪地还凉呢!
小狐狸缩回爪子,两只前爪抱在一起,给自己搓搓暖和了。
“嘤!”
突然被拎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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