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例要往大城运送的货物,也都陆陆续续装好车,人来车往,汗味、马粪味阿默觉得好烦躁。
走在街上,孩童乱跑,阿默要时刻留心不被他们撞到,免得孩子在他身上磕断门牙;大人也都忙着各自的活计,阿默还得注意自己不碰到人家,防止胳膊腿太用力,将人碰死。
这比他试图帮谢朝雨算账还要难。
“嘎吱——”
走到拐角,一辆拉满了牛羊杂的打车迎面而来,拐弯的时候,轮子轧到小石头,车厢震动,马儿受惊,肉都快甩出来了,阿默差点被一坨血淋淋的羊肝给砸到脸。
身后是墙,旁边是摊子,前头是慌乱的人们。
情急之下,阿默伸手推了一下车身,悄悄给扶正了,又迅速后退,他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到了几步开外。
大车有惊无险地过去了,赶车的汉子哈哈笑着,朝街边的人们道歉致意。
阿默站在街边,看看自己的手心,又低头看看脚下。
“。”
他的手,方才推车时,应是推到车上的肉了,现下手掌一片黏腻,还在往下滴着血水。
这和打猎时猎物的手感完全不一样,区别就像,不小心碰到一个人的皮肤,和不小心捏到一个人的内脏
而他的脚,突然蹦到这里,难免不能做到面面俱到,他干净、精致、细白、修长的左脚,现在正踩到了什么软烂肮脏的东西。
很好,一坨粪便,还是热的。
“呕!”
阿默突然原地消失。
下一刻,凭空出现在城外不远处的河面上。
他单脚站立在冰面中,疯狂甩动自己的左脚,整条腿快成了闪电。
一脚下去,三尺厚的冰层被他轻易就捅了个大窟窿,踩了那什么的脚被他塞进水里泡了很久,一条鱼从洞口探头,被他一巴掌拍死。
好烦躁。
好几个时辰过去了,早超过了谢朝雨给他的最低时限。
但阿默一直将腿塞在冰水中泡着,整个人趴在冰上不动弹,脸颊贴着冰,和不远处的死鱼大眼瞪小眼。
我脏了,我被那什么玷污了,谢朝雨一定更看不上我了,她会嫌我脏。
心如死灰,又难过又想吐。
晚上回家,谢朝雨发现,阿默竟破天荒穿上了鞋。
谢朝雨打量他一番,很满意。
不仅听话地在外面玩了好几个时辰,还知道给自己穿鞋了,谢朝雨点点头,老怀甚慰,忍不住给阿默夹了好几筷子菜。
“咦,你手怎么这么冰?”
好家伙,她不小心碰到,冰得渗人!
阿默任由她握着自己的手搓弄。
“喝点热汤暖暖”
手捂不热,谢朝雨索性放下,给他舀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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