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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宋鹏云(第1页/共3页)

“林风,你干嘛!怎么一副要吃了我们的模样!”

白清漪抚着不停起伏的胸口,嗔怒道。

杨灵萱的胆子更小,被林风的目光吓得直接摔在了地上。

太恐怖了,那眼神,仿佛可以杀人!

“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前流浪的时候,经常会有野狗以为我死了想吃掉我,所以本能反应了。”

林风赶紧道歉,随后奇怪的问道:“老婆,你今天怎么起的这么早,距离上班还有三个小时呢啊!

我马上去做早餐。”

“你等一下,今天不去公司。”白清漪将杨灵萱拉了起来,随后说道:“有一个聚会,是一个叫宋鹏云组织的,他从大学就开始追求我,一直到现在。

昨天灵萱出了个主意,希望让你和我们一起去,然后表现的很恩爱的样子,劝退宋鹏云。

我们这么早起来,就是想给你打扮打扮,打扮成一副商务精英的样子,省的给我丢人。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去,我再另想办法拒绝宋鹏云……”

“我去……”

林风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回答道,满脸的错愕。

白清漪皱眉:“我可以理解为你这个是语气词,来表达不想去的意思吗?”

“不是不是,我这个虽然是语气词,但是绝对没有不去的意思!”林风兴奋道:“老婆你要和我恩爱一下吗?!那会不会亲亲抱抱举高高?!”

白清漪满脸黑线,我举高高你妹啊!

“我警告你,只是表面上的恩爱,你不要做什么过分的举动!”

“行行行,我去我去我去!”

林风嘿嘿的说道,难得有和老婆亲密的机会,不去是傻子!

而且那个宋鹏云纠结自己老婆,要是他这个老公不站出去,未免也太怂了!

白清漪看着林风这一副没出息的样子,便是有些扶额,这真的能行吗……

杨灵萱和白清漪先带着林风出去选了一套西装,做了个发型。

虽然西装才十万块,发型设计也只是两万,是林风买过最便宜的西装,做过最便宜的造型,但是他还是很高兴,因为这是白清漪刷的卡。

那就意味着,这是他老婆第一次送他的东西!

等做完发型出来,杨灵萱张大嘴巴都要合不上了:“这也太帅了吧!不得不说啊!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么一打扮,林风简直就是社会名流!

不,国际名流!”

其实林风本身不知道要比国际名流高多少倍,加上那战争洗礼过后带来的自信,简直是男人味爆棚!

杨灵萱又抑制不住了昨晚的那个想法……

连白清漪都是连连点头,不得不说,林风这么一打扮,的确是很像一个人了。

至于以前,只是一条邋遢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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