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福将脸庞凑过来,盯着他,目不转睛。
时千无奈,只好拿起筷子,在一堆碎肉里,挑了一块看起来稍稍小些的。
【你的嘴巴超勇的,丝毫不介意这碗里到底是什么东西,并且流露出想要的情绪】
感受到嘴巴传递过来的情绪,时千不断地在心里安慰自己,这就是猪肉,这就是猪肉,顺着李四福,顺着李四福。
筷子略微颤抖,时千艰难的将其送进了嘴巴里。
李四福依旧盯着他。
吧唧吧唧。
时千将肉块咬碎,咽了下去。
吃起来有点有点像鸡肉,又有点像牛肉,反正有股子说不出来的别扭。
眼瞅着时千吃了下去,李四福开怀大笑,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很快他的脸上就变得通红。
李四福的酒量时千是知道的,最多也就三四两水平,这一杯下去,估计已经到顶了。
可是出乎他意料的,李四福虽然辣的直吸气,不过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继续往杯子里倒酒。
“时千老弟,今天哥哥开心,多喝几杯,你可别告诉你嫂子!”
“哥,你放心吧。”
时千心中嘀咕,怕是我想告诉也没有机会了吧。
李四福继续喝酒,眼睛微眯着,张口想要说些什么,又有些卡壳,憋了半天。
时千知道他是喝多了,以至于连自己后面将嘴巴里的肉悄悄吐了也没发现。
之前第一口肉下肚,他到现在还在犯着恶心。
像是理通顺了,李四福一只手搭着时千的肩膀,凑了过来。
这不搭不要紧,一搭过来差点把时千的魂都给吓飞了。
李四福的手上,赫然缺了一只小拇指,伤口处血肉模糊,跟之前的砧板上的肉沫子混在一块,不分彼此。
“难道说是动手的时候不小心砍掉的?”
时千心中愈发肯定这个猜测。
“时千老弟,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嫂子吗?”
李四福满嘴酒气,时千往后缩了缩,一只手拿起水杯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将水杯放下。
“我知道,平时就能看出你们俩很恩爱。”
恩爱两个字读音有点重。
“你说说我,当年为了娶你嫂子,我白天杀猪卖肉,晚上蹬三轮挣外快,只为了不让她父母瞧不起,攒钱买了这间屋子结婚,为了让她安心做个家庭主妇,婚后更是加倍努力,将猪肉摊发展成了猪肉铺。”
时千点了点头,李四福确实是一个比较努力上进的人,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是做生意诚信,对街坊邻居都比较友好。
所以猪肉铺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好。
至于他的妻子何莉莉,时千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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