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咬了一半的冰激凌,姜甜突然想起一个特酸特文艺的词——人间烟火。
姜甜说:“我们回家吧!我给你做饭,你告诉我你喜欢吃什么。”
陈最促狭道:“还能点菜?”没等姜矩接话,他自答道:“那我要吃鱼香肉丝、咕咾肉、汽锅鸡、酒酿元宵……”
姜甜越听眼睛睁得越大,终于在他要说第五道菜的时候推了推他,“唉!醒醒,你当我是饭店呢!四个菜四个菜系,你疯了吗?”
“不是你问我喜欢吃什么吗?”
好像有点道理。
“那我敢做,你敢吃吗?”
陈最故作认真地想了想,“包送医院吗?”
“你不是会把脉吗?”
“……”大小姐还挺记仇。
鉴于某位大小姐太怂,他们买完菜,回家的时候太阳还没下山。
大小姐是个把‘看会’当成‘学会’的人,菜谱上的食材她买得一个不落,但真放进厨房她又开始不怎么会了。
于是,被发配在厨房门口的陈最看似握着杯子悠闲地品茶,实际是在看姜甜表演走钢丝。
姜甜第一个要做的菜是咕咾肉,此刻她正准备切肉。
陈最眼睁睁地看着姜甜以中风后遗症的状态切了两刀,切得怎么样就不说了,第三刀对齐的时候直接算上了食指。
好在姜甜发现了不对,看了看案板上的肉又看了眼菜谱,跟陈最吐槽说:“这菜谱根本就是有问题的,只让我切块,又不说多大一块,这让我怎么做?”
等了半天陈最都没回应,姜甜下意识的抬头找他,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她说话,表情懵懵的,一直盯着她手上的刀看。
姜甜没好气的挥刀在他眼前虚晃了两下,“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块切大点”陈最说。
“为什么?”
“吃的时候好分辨哪块是肉哪块是手指头。”
大小姐仗着手上有凶器,嚣张地把凶器举到陈最面前,“你再说一遍。”
陈最叹气,短暂地反思了一下,自己为什么要嘴欠说‘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先抓住男人的胃’。
这哪里是抓住他的胃,这分明是要让姜甜切断手指当哆啦a梦。
他把大小姐拎开,抽了刀说:“带着我的杯子,出去。”
大小姐不死心地探头看了眼肉,“哎!我就是太久没做了,给我个机会,让我再尝试一下行吗?”
“我不想吃到手指头”陈最面无表情地说:“一边呆着。”
姜甜试探地问,“你会做饭?”
陈最当然不会,小的时候父亲虽然喜欢喝酒,但饭还是会做的,父亲高兴了还会做顿好的。后来父亲走了,经常会收到来自发小、同学的投喂,陈最成绩好所以家长们都很乐意投喂。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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