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闻手中。
所以,他只管写稿,至于汇拢之后再发给主办方审阅,那他就不管了。
徐闻当时没觉察出毛病,现在想来,这稿子发给主办方的吴营波,多半得不到回复。
现在是周五晚上,周六中午之前就得出样刊给主编审核,晚上就开始印刷。
也就是说,留给这篇稿件作最后审核的时间,只有半天。
如果这半天内,徐闻联系不上吴营波,多半会抱着差不多得了的心态把稿子交到制版室,主编老白也绝对看不出任何问题。
稿子就这么登出去,杂志社就完了!
这么大的错误,《娱乐周刊》必将引发网络群嘲,集团高层必定震怒。
那么往回倒,作者李锦明没有任何问题,因为他采访得来的消息就是十首歌,而不是最后的三十首。
这一点,有周冀、王海韬两人作证,现场录音也绝对做不了假。
找吴营波对峙,徐闻都能猜到他会怎么说:“哎呀,这个主意是这两天临时改的。我当时就说,这个方案不要传播出去,最好等我们官方发布消息再说,你们不听啊!”
吴营波的话即使找到主办方,也是没毛病的,因为按照韩立州的说法,十首歌的方案是存在的,只是后来才改成了三十首。
韩立州知道这件事是在上周末,但也只能说“基本定了”。
这就是中华文化的厉害之处,基本、大概、约摸、也许……这种模棱两可的词不要太多,最终解释权完全归他们所有。
所以这起事故,最后倒腾来倒腾去,责任只能由徐闻承担:谁让你不把稿子发给主办方审的?什么,联系不上?那你不能等联系上了再说吗?
想通了李锦明的策略,徐闻简直哭笑不得。
这个计谋,真的太蠢了,蠢到都不能叫“计谋”。
徐闻有太多机会规避陷阱了,比如认死理,一定得等吴营波看了稿子才发,实在联系不上,就通过白浪找到主办方其他负责人。
当然徐闻自己也承认,他不见得会这样做。
因为这只是一篇新闻稿,而不是人物专访,所需要把握的尺度要小得多。
在杂志社,只有涉及明星的稿子才是必须要让对方过审的,这事上杂志社之前吃过不小的亏。
而对于新闻稿和其他类型稿件,则没有强制要求。
基于这一点,李锦明其实相当于开了一个只赢不输的赌局:如果徐闻没坚持让主办方审稿,就这么自信地把稿子交上去了,事发后必定引发集团高层震怒,以他过于年轻、不够谨慎为由直接拿下。
如果徐闻出乎意料坚持找到主办方审稿,且审出了这个错漏,那也完全和李锦明没关系,甚至连检讨检查都不用。
而这件事发生在排版前,高层并不知情,所以徐闻也不可能因此而露脸。
想明白这些,徐闻又觉得,李锦明似乎没那么蠢。
他越发哭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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