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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满载而归(第2页/共2页)

衣服。

买好了衣服,除了五位族老的这种带绸子面的衣服,其他人的衣服都要过几天才能做好,李朝生跟掌柜的说好了,衣服好了,掌柜的打发人送到汤沟镇,虽然道远,可是架不住钱多啊。

这些衣服加上五位族老的衣服,一共花了李朝生十两银子。

一顿操作,李朝生买了整整四大车吃的用的,除了这些之外,还有熏肉铺里面做好的熏鸡,做好的肘子,猪头肉什么的。

满满四大车,而这些东西一共才花了李朝生四十两银子,这个时代买东西还真是物美价廉啊。

其实想花钱这个时代还有更花钱的办法,不过李朝生并不想让自己这些淳朴的族人过早腐化。

毕竟人一旦吃的太好,穿的太暖,就容易生成懒惰,甚至一些不好的负面情绪,升米恩,斗米仇,这可不是说笑的。

李朝生深深明白这个道理,一顿两顿让村里人打打牙祭,村里人会念你的好,可是你顿顿让他们吃肉,吃习惯了,一顿没有荤腥,他们就会骂娘。

这是人的天性,就算自己的祖宗队伍里,肯定也有人不能免俗,因此接下来李朝生准备抓一抓纪律,明确分工,让他们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

这样才不至于滋生堕落,甚至心生怨恨。

想明白这个,李朝生回去的路上就一直盘算着接下来自己的计划,建立更大的势力,挣更多的钱,如果可能的话带领族人走向辉煌,当然如果可以发展到那一天,李朝生也想阻止建奴入侵神州。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种种惨案,让李朝生对建奴很痛恨,你要统治便统治,杀我族人为何,就算明朝腐朽该杀,李自成的义军也多行不义之事该杀,可是百姓何罪,为何要屠城,杀害那么多老人,儿童,妇女,这种行为跟n年之后膏药国人有何区别。

李朝生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城,守门的兵丁看见李朝生一行人如此大包小裹,顿时起了贪财之心,李朝生花了足足一两银子才打发。

虽然一两银子对李朝生不算什么,可是李朝生却非常痛恨这些士兵,当执法者如强盗流氓一般,这个国家也腐烂到根子了。

大明该亡了,虽然这个朝代有诸多优点,可是大厦将倾,非人力所能抗衡,大明这艘破船亡于天灾,亡于朝廷诸公,亡于辽东将门,唯一不应该亡在满清,却偏偏亡在了满清。

出城,由于车上装满的东西,所有人都腿着,唯有李朝生有特权在拉着肉食的车上有一个还算舒服的位置,坐在那里,左边是熏鸡,右边是猪头肉,最前面还有几坛子城里的好酒。

身后跟着李朝猛,德珍德宝二兄弟,李朝龙在前面指挥队伍,所有人都一脸的喜气,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朝生哥真是个好人,不单答应给自己十斤面粉,还给自己做新衣服,据说回去还要炖肉给大家伙吃,这简直比亲爹还要亲。

这一刻大家伙都有一种愿意替李朝生卖命的想法,哪怕死都心甘情愿。

君如此待我,当以死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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