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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恼羞成怒的凶手对侦探下手了!(第3页/共4页)

还是不信,她取出了伏哥的日录,又有得胜结,证据属实,这又怎么解释!”

“那本日录,就是第二个破绽。”

李彦看向丽娘:“你识字吗?书法如何?”

丽娘回答道:“夫郎练字时,顺带教我,粗通一二。”

李彦微笑:“谦虚了,你能从笔迹上看出伏哥自杀前一天的日录,还是情绪饱满,自信奋进,这又怎是粗通,必须要对书法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才能办到!”

丽娘张了张嘴,眼神开始变化。

李彦道:“你一副农妇打扮,姿态卑贱,却又将日录的笔迹,作为你夫郎不是自杀的证据,这种矛盾感,你自己恐怕难以察觉。”

“同样的,安兄往来无白丁,不通文墨的乡野赤贫是很少见到的,也忽略了这点。”

“而我之前偏偏很穷,接触的人里面,可没有你这么古怪的……”

顿了顿,他做出总结:“那本日录,不是伏哥写的,是你写来,给伏哥作为学习教材的吧?”

安忠敬愣住:“那是丽娘的日录?”

“很明显。”

李彦让康猛取出已经被列为证据的日录,翻开第一页,再翻到最后一页:“这是你的第三个破绽,你看看这两页字,发现了吗,字迹没有变化!”

丽娘终于变色。

其他人思索片刻,也恍然大悟。

伏哥是个马球手,他努力学文,想要改变自己的阶层,融入上流社会,这点可以理解。

但既然是练字,就有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

可这本日录的第一篇,字就已经很漂亮了。

那么请问,伏哥是什么时候开始练字的?

难不成在大唐收容大部分契丹人的河北营州,他就练成了这一手好字?

“如果伏哥是个契丹贵族,他会写一手好字,是有可能的。”

李彦取出下一样证据,何竟从衙门调来的户籍:“但根据户籍来看,他并不是,只是一个逃民,入凉州后,贬为奴籍。”

“而你丽娘,祖籍写的是并州,但我从你嘴里,听不到半点并州口音,凉州口音倒是很标准。”

“你不能把祖籍写在这里,因为身份上会出纰漏,只有选个远的地方,才不容易被查。”

说到这里,李彦笑了笑:“当然,你现在也可以用一嘴标准的并州话,来反驳我!”

丽娘闭着嘴,一言不发,袖口微微拂动。

“当然,最大的破绽,还是那个得胜结!”

李彦见她不说话,双手背后,开始踱步,自顾自的说下去。

怪不得狄仁杰喜欢长篇大论,这种将凶手驳斥到哑口无言的感觉,真不赖。

“你要把伏哥的死,栽赃到史明身上,只凭他曾经调戏过你,显然还不够,于是乎,你想到了得胜结的扣法,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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