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天麟伸手打开了暖黄色的壁灯。
因为林婉秋四肢并用缠在他身上不愿意松开,他又不敢挣扎,害怕稍微一用力便会让这个柔弱无骨的女人横飞出去,所以在僵持了好长一会儿时间后,他最终万般无奈的答应了林婉秋的求助。
这个女人身高约有一米六八,体重刚过一百斤,在女性群体中算是偏瘦的类型了。
不过此刻居高临下的路天麟可以清楚看到。
瘦归瘦,但是将来绝对不会苦了孩子。
路天麟轻轻拍了拍林婉秋的大腿,这女人顿时如触电一般手脚瞬间收了回去,然后俏脸嫣红,咬着娇嫩红唇低下了头不敢看他。
路天麟看着这一幕既是怜惜又是觉得有些好笑。
怜惜是因为看出来了林婉秋真的喜欢他,甚至是喜欢到了骨子里,满心满眼都是他,一意孤行只想白给。
好笑是因为他还以为林婉秋多勇呢,结果只是稍稍主动示意了一下就羞成了这副模样,就这脸皮还学别人使美人计呢。
这妹妹真有意思。
林婉秋的小腿很纤细很修长,而大腿却远没有秦嫣那么丰满浑圆,只能说是刚刚脱离了骨感的范畴。
路天麟也知道为什么。
这女人见血见多了很厌恶肉食,饭盒里从来见不到一块肉,吃饭时间又不规律常常没个定点,长此以往,怎么可能胖的了?
林婉秋的脚踝很白皙很纤细,并拢在一起,路天麟一只手便可以握住。
握住她的脚踝,动作轻柔的帮她解下绑带脱掉高跟鞋。
那只没有穿黑丝的雪白玉足顿时暴露在了空气中,秀气可爱的五根脚趾上涂抹着亮黑色的丹蔻,因为主人的羞涩此时全都紧紧攥在了一起。
路天麟却没有顾着欣赏这些,因为他看到了女人后脚跟处因为初穿高跟鞋而磨损出来的两道深深红印。
他暗暗叹了口气。
不会穿高跟鞋还要硬穿,连往脚后跟处贴个创可贴这种小事都不懂。
笨拙的让人心疼的女人。
“以后别再为了谁难为自己,不值得。”路天麟将女人的双腿轻轻放下,说了一句。
然后。
他就看到面前的林婉秋很可爱的呆愣住了。
呆愣的表情维持了一瞬,接着两行清泪忽然从她的眼角无声落下,尽管在哭但脸上的笑容却愈发明艳:“你值得。”
真好啊,他还是像前世一样那么发自内心的怜惜她呢。
就像她被困在车中掉入河底的时候,她被冰冷的河水吞噬即将溺毙的时候,他奋不顾身不避生死跳入河中救起她的时候,他发自肺腑情真意切对担忧他的管家说出那些话的时候。
“少爷,你疯了吗?老爷这辈子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你怎敢亲身涉险?况且还是为了一个一直跟咱们路家作对的神经病?”
“别这么说福伯,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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