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已定,接下来便是筹办婚礼宴请宾客。
罗勇身为店中大厨,这宴席自然要由他来掌勺。
将食材准备好后,罗勇便带着程咬金来到街市上。
今日天气晴朗,阳光高照。街边的商贩菜农也比平时多了不少,各种叫卖声吆喝声,不停吸引着来往的行人。
“士信,你大清早带我来这儿干嘛?”
“带你买聘礼啊。”
“买给谁啊?”
“当然是你未过门的娘子花大脚啦!”
“我娘连自己珍藏多年的镯子都给她了,还要给她买?”
“那是婆婆送给媳妇的,你这个当新郎的还没送呢。”
“我也要送?!”
“废话!你啥都不送,想来个裸婚啊?”
“裸婚?啥是裸婚?”
“像你这种一毛不拔就想把人家娶回家的人,就叫裸婚。”
“我不是一毛不拔。关键是我穷光蛋一个,全身上下加起来只有五十文,能买什么呀?要不我砍十斤柴送她?”
“你胡说啥呢,哪有人结婚送柴的。”
“那就给她买点儿菜,反正她开酒店的。诶!我看那边菜不错!士信你先在这儿等等。”
程咬金说完就来到一处菜摊前。
“老板,这黑乎乎的是什么菜啊?”
“这个叫做发菜。”
“什么?发财?”
“不是发财,是发菜!这菜因为与‘发财’读法相似,所以买的人特别多。您要买就赶紧的,不然一会儿就没了。”
“这菜名寓意好。多少钱?”
“不贵,十文一斤。”
“十文还不贵!你咋不去抢呢?!”
程咬金说完就要走,那菜贩急忙道:“客官等等!这菜虽贵但寓意好啊。买了发菜,来年升官发财啊!”
“快拉倒吧!真要能升官发财,你还在这儿卖菜?”
程咬金回来后向罗勇抱怨道:“那块菜不行,咱们再到别处看看。”
罗勇笑道:“好了程大哥,你还是跟我来吧。”
罗勇带着程咬金穿过人群,最后来到了一处名为“聚宝阁”的店铺前。
“士信,你该不会想到这里买吧?!我劝你最好别进去,这里面东西贵的要命!”
“放心吧程大哥,我有钱。”
罗勇说完便拉着程咬金走了进去。
店内老板一看进来的两人身穿布衣,一点儿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
于是立即逐客道:“去去去,闲杂人等免进!”
“老板,我们是来买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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