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瑾坐了一个半月的轮椅之后,第一次站起来。
他腿上那些骇人的伤口,还需要时间愈合,但是基本上不影响走路了。
双腿的肌肉早就失去了走路的记忆,他僵硬地走了几步,摇摇欲坠。
像是婴儿在蹒跚学步。
“慢一点,先迈开一条腿。”
每走一步,就会扯动伤口,细细密密的疼痛,很快就使他的鼻尖,冒出了晶莹的汗珠。
一刻钟很快就过去了,陆承瑾略显笨拙地在院子里走了一个来回。
“今天就到这里吧。”
孟清韵递上了一块帕子。
可陆承瑾却没接,而是微微俯下身子,闭上了眼睛。
好吧,大少爷是不会自己动手擦汗的。
说好的让他当上门女婿,可到头来,孟清韵却像是他的老妈子。
擦了汗,陆承瑾重新做回到轮椅上。
“小九,你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山药排骨汤,扁豆炒腊肉,酒糟雪梨汤。”
陆承瑾熟练地报起了菜名。
“好,石桌上有樱桃和葡萄,你先吃点,我去做饭。”
孟清韵进了厨房。
陆承瑾正把最大最红的樱桃一一挑出来,一个白袍乌发的少年就拎着一小包东西进来了。
“阿韵,你在家吗?”
“阿韵很忙。”
一道清冷的声音从槐树荫下响起。
王嘉志循声望去。
细碎的光影间,一个优雅高贵的男人坐在轮椅上,俊脸紧绷。
王嘉志愣了一下,随即就知道他是谁了。
他虽是第一次见到陆承瑾,可之前来的时候,听到过他的声音。
一次是要阿韵喂饭,一次是撒娇说自己怕黑。
一个大男人,看着也有二十来岁了,却矫情得不行。
他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对这个俊美无俦的男人产生了莫名的敌意。
“阿韵,你哥哥又来信了!”
县里学堂放了假,他立马跑到驿站,取了孟清宇的信,送来了阿韵家。
阿韵的桃腮杏脸,像是刻进了他的骨子里,害得他夜夜相思。
孟清韵在厨房炒菜,没听见声音。
“信,放下,你,可以走了。”
陆承瑾毫无感情地命令道。
王嘉志将信放在石桌上,转身要离开。
刚走了两步,他就僵住了。
等等,他为什么要听这个男人的话?
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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