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瀛洲之战的时候,你向赵恒觐献过火雷子?”
回南昌的路上,骆永胜着人把这唐福唤到了近前,随驾南返。
“回大王话,正是此物。”
唐福带来了他的最新研究,也就是骆永胜口中的火雷子。
“这火雷子巴掌大小,丸状,外覆铁蒺藜,内装火药,以引信相连,战时取火折子点燃引信后抛出,可炸一丈方圆,伤人毙命。”
这不就是手榴弹吗?
骆永胜取过一枚,亲自做了实验,点燃后扔出,不多时便听轰隆一声,驱马上前观瞧,便见爆炸之处一片狼藉,田土里还插着密密麻麻的铁蒺藜。
身后的成武看的直咂舌:“乖乖,这要是炸在人身上,还不把人打成筛子了。”
“这般利器,赵恒缘何不用?”
想想若是几十万宋军中专门成立一支投弹军,战时以这火雷子开路,那还不把敌人炸的昏头转向,兵法中什么阵法、阵型在火器面前也没用。
因为时代变了。
现代战争除了乃木希典那头蠢猪会驱使军队列阵整齐向着马克沁阵地冲锋,举凡有点脑子的,谁还摆阵。
相同的道理,有了火器,冷兵器不能说毫无作用,但也势必要为火器让路。
唐福做出了火蒺藜、火箭,又在火蒺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明出了这火雷子,研究成果全都被收录进了《武经总要》,赵恒为什么不用?
“此物不识敌我.....”
话不用说的太明白,却也足够让旁人心中暗讽。
什么叫不识敌我,说到底就是赵恒怕。
怕有人万一想要弑君,他甚至都来不及防备就会被炸死。
皇帝也是肉体凡胎,扛不住火药的伤害。
但他也不想想,即使没有火药,他身边的禁军要是个神经病,同样可能会一刀砍翻他。
这和武器有什么关系,武器也是人来使用的。
酒后开车能怪酒吗。
这不还是人的毛病。
“你是个军官,怎么会精通这火器的研发?”
对火雷子的效果很满意,骆永胜便好奇起唐福的身份来。
后者是一名禁军,还是一名老兵。
当兵入伍已有十几个年头。
“小人家世匠人出身,少年冲动,打死了乡邻才被刺字充军,因为家学渊源才懂一点火器。”
“不错。”
骆永胜颔首,他发现宝了。
“既然你颇懂火器,那就别当兵了,回到南昌,孤为你成立一个火器监,你就负责我大楚的火器研发就成,别光整这个火雷子,想想、试试,看能不能把火药给运用到更多的方面。”
专业人做专业事,像唐福这种火器技术人才,用来当兵出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