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廉政督察府的人不必科举出身呢?
大明朝的贪污起源之一是什么?
是官官相护,进入官场就必须向官场规则妥协。
廉政督察府的人是绝对不能从官场内部选的,有人的确会背叛自己的阶级,例如李岩,一个地主家的公子,一心帮助穷苦老百姓,被皇帝提拔做了河南布政使。
但这种例子万中无一啊!
一般人怎会背叛自己的阶级或者圈子呢?
所以,这相当于是在整个大明朝的行政官员的脑袋上悬了一把剑。
一个独立出来的司法部门,不是监察百官,不是考核,也不是监控、立案。
而是专门做调查。
并且,廉政督察府大的人事权也不在吏部,而在皇帝自己手里,由皇帝直接任命。
这就完全脱离行政官员的体系里,则完全脱离文官的控制。
那这个部门与锦衣卫有什么不同?
当然有大大的不同!
锦衣卫是皇帝的亲军,主要,锦衣卫是军队,调查任何事情,说得好听是暗地里调查,说得不好听就是偷偷摸摸调查。
然后就是执行皇帝交代的任务。
锦衣卫有权捉拿任何人,甚至包括皇亲国戚。
但是,锦衣卫没有责任。
例如今年必须肃清湖广省的贪官,这个目标,廉政督察府就必须承担起这个目标和责任,达不到必须问责。
这就承担权力带来的责任。
而锦衣卫就不必对任何事负责,他们只需要去执行皇帝要做的事情。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简单总结就是:一个是暗处的,一个是正式的衙署。
锦衣卫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皇帝对诸多事情便宜行事,并且给皇帝更多的情报。
所以啊,这两个部门是完全不同的。
那都察院具体职责有哪些?
一是弹劾。
二是监察。
三是立案审理。
与廉政督察府有合作,但互不辖制。
那么问题又来了。
廉政督察府的人到底从哪里招募来?
直接招募农民显然不现实。
有两种方式。
一是解决眼前急缺人的方式,即从军队里招募。
有不少士兵立有战功,但在战争中受过伤,虽然四肢健全,可对身体影响极大,这个时候,离开军队,调入廉政督察府是最合适的。
他在军队中得到过历练,做事雷厉风行,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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