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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来,他这是给原先那个败家子接了盘,那王八蛋带着小姨子跑……不,那混账吃喝玩乐快活完了,嘴巴一抹,便销声匿迹,让他来承担这个后果?
张静一急于想知道自己的处境,拼命的呼吸,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了些许,便又问:“后来呢?”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再后来听说南和伯有一个宝贝女儿,舍不得嫁出去,因此想要召人入赘,少爷听了,高兴得不得了,便兴冲冲去了南和伯府,要去做那南和伯的乘龙快婿。”
南和伯……
张静一骤然之间好像明白了什么了!
若是他没有记错,这该是明朝啊,他记忆之中,对南和伯是有一些印象的,这是明初时册封的一个伯爵,世袭罔替,一直延续到了明末。
只是……
张静一一口老血要喷出来,敢情他给人做了赘婿?
这身体原来的主人真是一个渣滓啊,要知道,古代赘婿的地位其实和奴仆没有任何分别的啊。
在古人的观念里,肯屈身去做赘婿的人,大抵都是不忠不孝之徒!入赘在人看来,基本和卖祖先差不多了!
这混账先是败家子,而后山穷水尽,就跑去做人赘婿,人品之卑贱,可见一斑。
不过……
虽说这很令人不齿,不过在这种最坏的情况里,至少还有口饭吃吧。
张静一很努力地让自己接受这个现实。
好吧,至少不愁老婆了。
于是他道:“我是南和伯的赘婿,那我的妻子呢?”
一侧的人叹了口气,幽幽道:“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
“公子去了南和伯府,却给南和伯赶了出来,说公子品行卑劣,便是这京城的男人都死绝了,也绝不肯招公子入赘的。”
张静一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自己是该喜还是该忧了。
显然男子汉大丈夫终于不必去吃软饭,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人了。
可好为啥……这个结果让人觉得有些怪怪的。
“所以,我已山穷水尽了吗?”
“倒也没有。”这人随即喜滋滋地道:“就在公子走投无路的时候,谁晓得老爷居然在那辽东九死一生,回来了,且还立下了大功,升为了锦衣卫副千户,这老爷一回来,家业便又兴旺了起来。”
吓一跳啊!
张静一觉得自己像过山车一样,既是败家子,又是家道中落的穷汉,此后又是赘婿,转过头,又翻身了。
“只是……只是……”这人的声音又变得抑郁起来
张静一听到这里,心不禁咯噔一下:“只是什么?”
“只是昨日,老爷却被东厂拿了,说是办事不利。本来此次老爷这副千户得了一个新的差事,是刺探那流寇赵天王的行踪!赵天王在北直隶和山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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