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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0章 矿税(第2页/共4页)

夜,早上离开,生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结合自愿,分手自由,只要男性不来,或者女性闭门不纳,过一阵就算解除了阿夏关系,双方可另觅心上人。与大多数人想象不同,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你一生固然可以有很多阿夏,但绝不可同时有两个——必须在一段感情结束后才可以开始另一段。也有双方同居共同生活的,等不愿在一起了,便各回各家。摩梭人认为,感情是神圣的,与财产,劳动,子女抚养费等没什么关系。

别看木增老爷是纳西族,其儒家文化素养超过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汉人:著有七部诗文集,诗作千余首,曾受封广西左右布政使!饱读诗书的木老爷尊崇汉家文化,自己的家族里当然不会采用这种婚俗。另一方面,边陲的少数民族又崇尚勇武,没有内地汉人那些“军汉算贱业”之类的酸毛病,喜欢谷白桦,便有心思在子侄一辈里给他挑个媳妇。而后者,在营里已经积功升了副把总(武职从七品),木老爷也会在土司知府衙门里给他做妥当安排。更重要的一点,丽江有铜矿!卫所和地方政府都在开采铸钱,日子过得比较富裕——如果没有后来的变故,铺就在谷白桦面前的,将是一条大明体制内的康庄大道。

可惜,这一切,都因为一个人的到来,彻底改变了。

杨荣。

杨荣本大内是尚膳监的公公,见到其他公公们发财眼红了,便向万历进言:“阿瓦、孟密地区有宝井,且有意内附(这两个地方在明缅交界,此时属缅甸,或者,也可以理解为半独立的部落),每岁可增收数十万两(岁益数十万)!”

无论是当时的朝臣还是现在的史学家,大家称呼起万历大皇帝来,都喜欢加个共同的定语:要钱不要脸——嗯,要钱不要脸的万历大皇帝。

所以,餐厅服务员阿荣当即就变成了享受副部级待遇的云南矿务局董事长杨总。

那时的国家疆域概念与今天不同。在大明一方的理论认知上,缅甸算藩属国,只不过这个“藩属”可不像朝&鲜那么听话,时不时闹出点摩擦而已。阿瓦部也好,孟密部也罢,甚至云、贵、川、藏一代的土司,朝廷一概视之为“蛮夷”,对其各自的领地不完全像内地一样视为“大明帝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要口头承认大明的宗主地位,一般而言,自治程度很高,对其相互之间的战争往往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谁打赢了发一道敕书:你就是那地方的王了,以后要乖哦……故而这些地方都不怎么太平。不过,上千年来,中原王朝都采取差不多的“羁縻”政策:一方面用巨大的军事体量保持震慑,一方面给些小恩小惠物质利益笼络,以维持一个过得去的边境安宁的大好局面。

杨总可不管什么安定团结不团结——别废话,大皇帝派咱家来的。忠不忠,看行动!

到了云南,先是在阿瓦孟密一通挖宝石,惹出来一大堆乱子。地方官陈用宾上书向万历投诉:这样乱搞不行啊,容易惹出边患。万历正在美滋滋看账本,“疏皆留中”(扔一边不搭理)。

因为杨总是大皇帝的人,只要皇上不说话,地方官硬是拿他没招,于是杨总继续胡来。弄得当地土司发现“内附(部落做大明的臣民)不保首领土地,而附缅得安全”,从而离心离德。

当地骑墙的土司主动投靠,缅王当然开心。缅人彪悍,急了就搞群体暴力事件。杨总发现麻烦有点大,再胡闹就得硬碰硬来一场灭国之战了。凭他自己的斤量,为了平“边患”,大皇帝是把他送给缅人消消气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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