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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八章 他又赢了(第1页/共4页)

在这风口浪尖上,一个小石子或许也能够激起惊涛骇浪。

王安石一直都认为这些为富不仁的大地主,乃是国之蛀虫,如今让他撞上此案,又有张斐在下面闹,他如何会放过这个机会。

他也可以借此去积累政治资本,因为李四一案恰好涉及到他变法的核心内容,他可以借此去宣传自己的主张,以此来得到朝中更多人的支持。

故此他在朝中大肆批评高利贷,同时要求宽恕李四、曾氏之罪,严惩陈裕腾。

他这一闹,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

如果说没有王安石,这官员之间,还是能够相互“谅解”的,以陈裕腾的家世,不至于会这么棘手,道理很简单,大多数人屁股都不干净,当然希望能够息事宁人。

这是一种政治默契。

但是王安石在上面闹,下面的官员可就不敢轻举妄动,怕引火烧身,目前王安石在朝中是炙手可热重臣,深得神宗器重。

都说死道友不死贫道。

但目前还是开封府承受着所有的压力。

上至皇帝重臣,下至地主百姓,全都盯着开封府。

知府吕公著深知其中利害关系,自也不敢怠慢,他们先是派人将陈裕腾、曾氏等人收押,又让开封府二把手通判李开亲自前去询问口供,调查此案。

按理来说,这种契约纠纷案,怎么也不可能让开封府二把手去询问口供。

“吕知府。”

“查到了什么?”

吕公著见李开来了,立刻放下手中的文案,向李开询问道。

李开道:“有一点很奇怪。”

吕公著忙问道:“此话怎讲?”

李开道:“宣读契约的证人,表示自己只是宣读契约,对他们之间的商议,并不知情,关键是在于曾氏的口供,根据李四最初的供词,曾氏应该一直都参与其中,但是当我询问她,最初他们之间的协议是用她抵偿本金,还是抵偿全部债务时,曾氏却说自己毫不知情,都是李四跟陈裕腾商定的。”

吕公著喜道:“你的意思是,曾氏与陈裕腾早有私情?”

李开点点头道:“有这可能,但也有可能是曾氏嫁给陈裕腾之后,才移情别念的,目前还难以判断,而且根据亲亲相隐法,即便曾氏是作伪供,我们也拿她无可奈何。”

亲亲相隐,简单来说,就是包庇亲人,一般不能论罪,除非涉及到两种罪,第一,谋逆之罪。第二,类似于家暴这种相互伤害罪。

那么曾氏作为陈裕腾的妻子,她当然可以拒绝提供一切不利于陈裕腾的供词,你还不能对她刑讯逼供。

吕公著眉头一皱,立刻在桌上翻了起来。

李开道:“不用找了,祥符县根本就没有询问过曾氏,因为通常情况,衙门只会认同契约的。”

吕公著思索一会儿,“如果曾氏与陈裕腾有私情,为什么曾氏不反咬李四一口,她可是一个重要的证人,而且受亲亲相隐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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