稗子的麦饭,他大口大口地吃下去;潮湿而散发着霉味的草席,他躺上去睡得很香;粗糙得能划破贵人娇嫩肌肤的短褐,他满不在乎地穿在身上。
他甚至会坐在他们中间,听他们絮絮叨叨地讲话,他也会同他们说些什么,就像每一个粗鲁的老兵那样,骂一句陆廉。
“可我的伤还真不是她留下的。”他挥了挥自己那条受过伤的胳膊,露出一个龇牙咧嘴的痛苦神情,“拉不开弓哪!”
这些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旧伤的老兵立刻於我心有戚戚焉,有人同情地劝他一句:
“大公子,你既是刘备的佳婿,不必这般拼命啊!”
有熟悉袁谭性情的亲兵立刻不安地看向自己的主君,不知道他被这样冒犯后,是不是会像以往那样,粗暴地下令将老兵拖出去砍头——如果只是敲几军棍,那他真是改了脾气。
但袁谭那张被风霜磋磨得黝黑的脸上没有一丝愤怒。
他微笑着看向那个老兵,“我虽是平原公之婿,但我也是我父亲的儿子,父亲的家业和埋骨地,我是不能让人的。”
当他拿出这个理由时,所有人都被他打动了。
他们也为人子!他们哪怕自己不曾经历过,也一定听说过孝子的故事,而袁谭的话就是这样容易被他们代入进去!如果刘备不愿意让出邺城——那几乎是一定的——大公子作为袁公的长子,他当然有义务夺回父亲的坟茔!
可是仅仅得到他们这样的应和,对袁谭来说似乎还不足够。
那些被他更换下来的东西,都被他分给了士兵们,连同他在平原城那个家中的每一只杯盏,每一匹丝帛,甚至是每一张田契,都被他拉了来。
其中最昂贵体面的一小部分,被他派人送给了幽州的袁熙,剩下的则都分发给了军中士兵。
在火光映照下,堆成小山般的珠宝金帛散发着璀璨夺目的光,与它相比,站在它身边的人就显得极为寒酸了。
袁谭依旧是有几套做工精细的铠甲的,穿在身上明光如镜,自然替他立起统帅的威仪,但他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场合里不仅不曾着甲,还特意穿上了一身士兵的戎服。
甚至有心细的亲兵发现,他连胡须都不曾打理,乱糟糟的,看着十足是一个经历风霜的老兵模样。
但士兵们不曾有一人用轻视的目光看着他,他们的眼中满是对他的爱戴。
袁谭看了一眼他全部的家产,又看了看他面前攒动的人头。
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战争,他想,他自然是可以小心活下去的,刘备瞧不起他,但只要他交出兵马与地盘,刘备也不会吝于留他一条命。
若是不舍得嫁一个亲女过来,或许也可以收养哪个宗室女嫁给他,他一样不失为富家翁。
可袁谭还是不甘!
他的前路上所有的光亮已经熄灭了,他也并非真为了自己的父亲……父亲,父亲,这个词在他心里反复咀嚼着,从熟悉变得陌生,从亲爱变得可憎。
可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他没有了父母,没有了妻儿,没有了名声,他连一个亦师亦友的谋士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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