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有最高院下达指导,胜诉判定!
南省省高院,在与苏白进行相关性的交涉后。
没多久的时间。
高院方面就将刘文雅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整理完成。
向最高院申请了对该案件,涉及到的宪法是否能够司法化,请最高院作出指导。
白君律师事务所。
苏白同样也在等待着最高院给予高院的回复。
并且在这个案子被关注的同时,出面澄清了高院方面的态度。
算是避免了,这个案件造成不良的影响。
实际上。
宪法能否司法化…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在苏白看来,最高院需要考虑到挺多问题的。
一来是,宪法司法化所带来的影响。
二来,则是要考虑到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当事人的法律权益。
从某一方面来讲,宪法是最基础的法律如果用其司法化,会造成更不好的影响。
但是…
在这个案子当中,如果不按照宪法进行办案,刘文雅被侵犯的法律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这已经完全脱离了法律最基本的意义。
所以…
对于这个案子,最高院会不会肯定,支持刘文雅获得保障自身的法律权益。
在苏白的估算当中,最高院是肯定会支持刘文雅的。
毕竟…
不管怎么说,刘文雅的被教育权的确是受到了侵犯。
对于这种被侵犯的情况,如果不支持被侵犯者。
那么法律的权威将会遭到质疑。
到时候造成的影响会极大!
事实上,最高院方面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同样产生了两方面的意见。
第一个就是,宪法能不能够作为判案和支持判罚的依据。
其中有一方面表示,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判罚有行政法,刑法,民事法等等。
根本不用宪法来进行判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宪法的最高地位。
即,不支持宪法作为判案和判罚的依据。
而另一方面则表示,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虽然不能全面的支持判罚。
可是在这个案件当中,刘文雅的受教育权,确确实实的遭受到了他人的侵害。
刘文雅也的确完全符合受教育法被侵害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之下。
如果说不支持刘文雅保护自己的法律权限和法律权益。
那么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还是从最高院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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